2021年4月15日,下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左股骨转子间骨折
2021年4月22日,双方在交警队私了,赔偿8.5万(包含本次治疗费4.5万,后期取钢钉1万,其它赔偿3万)
2021年5月6日,出院,公司不报工伤
2021年6月10日,家属自行申报工伤
2021年6月26日,补交申请工伤材料
2021年7月7日,社保局受理
2021年8月20日,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定为工伤
2022年2月23日,因创伤后股骨头坏死,入院治疗
2022年3月14日,出院,置换了人工髋关节,花费46812元
2022年3月14日,向社保局申请本次住院治疗费,同日受理
2022年3月22日,本次住院医疗费办结
2022年4月4日,医疗费到账44516元
2022年5月19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022年6月18日,到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2年8月3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定为7级
2022年8月10日,向社保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2年8月22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表
2022年8月30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到账56224元(因本人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社平60%,所以计算方式为上一年社平60%X月数)
2022年8月31日,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022年9月9日,向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日受理
2022年9月13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结
2022年9月16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到账68526元(计算方式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样)
2022年9月20日,与公司协商赔偿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022年10月31日,领取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
2022年11月8日,领取开庭通知书
2022年12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2月3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赔偿金额为9.5万
2023年2月16日,双方不服裁决书,起诉至一审法院
2023年2月24日,领取法院传票
2023年2月25日,我申请财产保全
2023年3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3月30日,领取一审判决书,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4月14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法院
2023年6月27日,开庭审理
2023年8月19日,领取二审判决书,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9月2日,收到公司汇款9.5万
公司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30元(社平60%X法定月数,离退休不足2年,只能领取60%,所以只有3万多)
住院期间(40天)生活护理费共计6180元(参照上一年《广西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4635元/月》计算,4635元÷30天x40天=6180元,但根据相关规定,月记薪天数为21.75天,应该是4635元÷21.75天x40天,当时不懂,少要了二千多)
停工留薪期工资42035元(前12个月工资表工资平均数X停工留薪期月数,我的停工留薪期为13.5个月)
我垫付的社保费用11183元(单位应缴部分)
2021年4月22日,双方在交警队私了,赔偿8.5万(包含本次治疗费4.5万,后期取钢钉1万,其它赔偿3万)
2021年5月6日,出院,公司不报工伤
2021年6月10日,家属自行申报工伤
2021年6月26日,补交申请工伤材料
2021年7月7日,社保局受理
2021年8月20日,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定为工伤
2022年2月23日,因创伤后股骨头坏死,入院治疗
2022年3月14日,出院,置换了人工髋关节,花费46812元
2022年3月14日,向社保局申请本次住院治疗费,同日受理
2022年3月22日,本次住院医疗费办结
2022年4月4日,医疗费到账44516元
2022年5月19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022年6月18日,到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2年8月3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定为7级
2022年8月10日,向社保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2年8月22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表
2022年8月30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到账56224元(因本人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社平60%,所以计算方式为上一年社平60%X月数)
2022年8月31日,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022年9月9日,向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日受理
2022年9月13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结
2022年9月16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到账68526元(计算方式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样)
2022年9月20日,与公司协商赔偿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022年10月31日,领取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
2022年11月8日,领取开庭通知书
2022年12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2月3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赔偿金额为9.5万
2023年2月16日,双方不服裁决书,起诉至一审法院
2023年2月24日,领取法院传票
2023年2月25日,我申请财产保全
2023年3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3月30日,领取一审判决书,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4月14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法院
2023年6月27日,开庭审理
2023年8月19日,领取二审判决书,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9月2日,收到公司汇款9.5万
公司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30元(社平60%X法定月数,离退休不足2年,只能领取60%,所以只有3万多)
住院期间(40天)生活护理费共计6180元(参照上一年《广西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4635元/月》计算,4635元÷30天x40天=6180元,但根据相关规定,月记薪天数为21.75天,应该是4635元÷21.75天x40天,当时不懂,少要了二千多)
停工留薪期工资42035元(前12个月工资表工资平均数X停工留薪期月数,我的停工留薪期为13.5个月)
我垫付的社保费用11183元(单位应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