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血金枝吧 关注:18贴子:1,359

【其他】金枝的危险人物是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大家认为金枝的危险人物是谁?


IP属地:浙江1楼2010-08-17 02:40回复

    应该是若初和容晋吧
    反正我和这俩人戏的时候都要想想才敢码字!


    IP属地:河北2楼2010-08-17 03:32
    回复
      2025-06-01 16:20:00
      广告
      回复:2楼
      我聪明,直接离她们两个远点~


      IP属地:浙江3楼2010-08-17 03:50
      回复

        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也是撒腿就跑的说


        IP属地:河北4楼2010-08-17 06:11
        回复
          我基本都会跑吧,,其实好的时候任何人都好,玩起来个个都不是省油的


          IP属地:浙江5楼2010-08-17 14:48
          回复
            回复:6楼
            你有吗?
            鄙视·


            IP属地:浙江7楼2010-08-17 16:00
            回复
              反正我不恐怖就对了
              咱属于绝对安静型的人物
              看戏看戏,搬凳子看戏!


              8楼2010-08-17 18:02
              回复
                默默路过,反正我也不危险,遁


                9楼2010-08-17 18:06
                回复
                  2025-06-01 16:14:00
                  广告
                  呃。。
                  路过。。。
                  恐怖再咋的都轮不上我。。
                  打酱油~嘎嘎~~


                  10楼2010-08-17 19:31
                  回复
                    表示若初,我怕怕的~~ 还有梓幽。。。。


                    11楼2010-08-17 22:02
                    回复
                      啥时候,咱这么惹人怜爱了,好像也没怎么怎么的你


                      12楼2010-08-18 00:49
                      回复
                        回复:12楼
                        杯具~
                        我貌似不应该开这个帖子~
                        我对不起你·


                        IP属地:浙江13楼2010-08-18 01:11
                        回复
                          知道啦,下次,我会狠狠的注意你的
                          哦,
                          还有,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


                          14楼2010-08-18 11:47
                          回复
                            偶和乃没多大关系~
                            乃打击不到俺·


                            IP属地:浙江15楼2010-08-18 14:00
                            回复
                              2025-06-01 16:08:00
                              广告
                              狠狠抓住,别想溜走。。。。。


                              16楼2010-08-19 1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