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内享有产假,并可以获得一定天数的育儿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关于产假延长的问题,如果产妇超过35岁,大部分地区的政策是允许其适当延长产假的,但这需要查询具体地方的劳动政策,因为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关于育儿假是否算在产假里的问题,育儿假是否算在产假里也因地而异。在某些地区,例如江苏,育儿假是包含在产假内的。而在另一些地区,育儿假与产假是分开计算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政策来确定。总的来说,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相关雇佣单位,了解详细的情况和政策,以便在享受权益的同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