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机组人员携带物品的规定:1. 机组人员在飞行前应将所有个人随身物品存放在旅客座椅上方的储物柜内或机舱内的其他适当位置,以保证应急撤离时的迅速行动。在安全门开启之前和之后均不允许使用这些物品。2. 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及重要文件资料建议托运。确需带上的须报告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带入客舱,且必须在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及时交由接机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或者送还给乘客本人。3. 禁止带入航空器内的易燃液体有汽油、煤油、油漆稀料等;易燃固体有镁粉、锌粉、铝粉等;毒害品有氰化钠以及其他有毒有机磷化合物等等 。这些物质都有不同程度地危害人类健康或造成灾害。所以 ,凡属于上述性质的各类化学危险品一律不得作为行李 或夹入行包中托运 、邮寄 。4. 对于锂电池产品 , 如手提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和录音机等电子设备以及备用电池 , 应按照每一额定能量值不超过 100Wh 的规格进行包装。同时对于多块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必须标记“不可充电”字样 , 并只能按普通货物运输 . 对于体积较大的这类物品 , 需要采用空运方式并按特别操作规定办理货运手续 . 任何其它未经过此规定的包裹在任何时候被发现都要通知到航空公司和海关并处理费也要额外收取.锂电池千万不能是托运行李存放! 就是用不透气的塑料袋扎好,然后单独交给航班的货主自己带上飞机,这样最保险!5. 在飞行过程中,需要随时注意自己的随身物品是否丢失,尤其是证件类物品。如果发生丢失情况,请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失并及时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