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令人红温的,转creamy蕉:
由@北京新闻广播 发布的长文,有
@贴吧用户_Q7APX7N🐾 与
@搜狐新闻 等转发,仍然在造谣扭曲《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原文,比如把“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篡改为“冒犯民族感情”,而伤害与冒犯其意相差甚远;又比如依然使用“入罪”这个说法,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刑法,所提供的也仅仅是行政处罚而已,称不上“入罪”。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道“舆论场上,有人明确反对,有人温和建言,话里话外满是忧虑”,却无论如何不肯提同样有人支持,而且是大力支持(图4)。通过这种笔法,误导读者,让读者以为对于这次的草案,只有“明确反对”与“温和建言”两种舆论,只有“忧虑”——这就是在造谣,并且塑造虚假舆论。
事实上,@北京新闻广播 另一条同样热度极大的微博,是昨天晚上10点多发起的对于草案态度的投票。最终,投票结果在半夜的“不支持”大幅领先,到上午的“支持”快速反超,并且最终在3.6万:1.9万定格(图5)。为什么定格呢?因为之后这个投票被删除了(图6,图7)。
投票被删除后,就好像是没发生过,就好比支持草案的舆论呼声,自动被第四权忽视了一样——虽然好几个被删掉的投票都显示了大部分人其实是支持草案的,但在一些特定媒体那里,“支持”的人似乎不算人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支持者的声音和态度就不配出现在媒体文章的“舆论场”上?为什么大多数人的意见得不到媒体的报道和转发?为什么投票结果是支持多于反对,投票就会被删除?
如果大部分人的声音得不到媒体的注意和转载,那么媒体到底在代表谁?
为什么媒体在写文的时候,可以把“伤害”篡改成“冒犯”而毫无后果?为什么可以把行政处罚说成“入罪”来危言耸听却啥事没有?
长久以来,我们的舆论场,到底还有没有人或者媒体,在替占据大多数的群众发声?
还是说媒体,已经沦落成少数人,尤其是少数渴望“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自恨自辱群体的传声筒?
这些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甚至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