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典第四章第一节第八条尊重国旗法开篇:不得对美国国旗表示不尊重
请反贼解释:此处的“不尊重”指的是什么?是否立法清晰?是否是口袋罪
a条规定:旗帜不得倒挂除非遇险时被作为求救信号
请反贼解释:此处“遇险”如何定义,是否立法清晰?是否是口袋罪?
k条规定:销毁国旗要用有尊严的方式。
请反贼解释:此处“有尊严”如何界定,是否立法清晰?是否口袋罪?焚烧是否算是有尊严的方式?

美国法官律师上来就一巴掌和抽陀螺一样把反贼抽的螺旋升天:叫你立法清晰!立法清晰!立法清晰!都特么给你阅读理解做完了!你特么清晰了我解释什么!我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