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转口受管制化学品移走许可证资料如下:
1.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
2.最近的电话费单^;
3.提单或空运提单;
4.付货通知单;
5.发票;
6.销售合同;
7.由进口商发出声明进口目的的函件;
8.由进口国家签发的进口授权书等
如申请人曾向香港海关申请受管制化学品的许可证,并递交了至今依然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电话费单 ,则无需在此次申请再递交。
1.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
2.最近的电话费单^;
3.提单或空运提单;
4.付货通知单;
5.发票;
6.销售合同;
7.由进口商发出声明进口目的的函件;
8.由进口国家签发的进口授权书等
如申请人曾向香港海关申请受管制化学品的许可证,并递交了至今依然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电话费单 ,则无需在此次申请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