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左大培的文章和个人主观的整理
在1950年以后的40年中,南斯拉夫都象一个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实验室,它试验运行的,是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实行的一种以工人自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南斯拉夫因此成了工人自治的公有制市场经济的典型。1950年之后,南斯拉夫一直在经济上试验着一些重大的新制度,这些新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与某种程度的自由市场制度相结合的企业工人自治和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根据联邦德国研究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学者们的定义,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与市场协调相结合,在国家或社会所有制下分散地进行计划(Thieme,1984,S. 40;Thieme,1995,S. 38;Leipold,1984,S. 70)。这种经济体制既不同于私有制的竞争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公有制的集中计划的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它一方面拒绝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另一方面又要广泛地使用分散化的市场价格机制(Thieme,1995,S. 38)。20世纪40年代末,南斯拉夫曾经在短时期中模仿过苏联,实行集中计划的公有制计划经济。经验证明在南斯拉夫的特殊情况下靠集中计划来实行工业化的效果不好,加上很快与苏联发生了政治上的分歧,50年代初期南斯拉夫开始转变自己的经济体制,在直到1965年的十几年中实行了一系列的根本改革,通过这些改革而建立了一个工人自治的市场经济。1965年的经济改革标志着南斯拉夫确立了其工人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Thieme,1984,S. 41;Thieme,1995,S. 39;Leipold,1984,S. 80)。依据德国经济学家梯莫的表述(Thieme,1984,S. 41-42),可以用5个基本特征来简要地概括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宪法保证企业分散地计划、决策和行动的权利,放弃集中的计划和协调以及企业履行计划的义务。自1974年起,企业被称为“劳动组织”;
——通过市场来协调各个家户和企业的计划,市场价格原则上要服从供求规律;
——以社会所有制的特别形式从制度上保证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的必要的分散化:国家(“地区实体”)和从事农业、手工业以外的私人在生产过程中都既不能获得也不能出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这方面,国家能采取的措施只限于建立和解散“劳动组织”(企业)的活动,不过这种活动是什么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清楚的;
——实行工人自治,由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集体掌握企业的最高决策权。经济决策和活动的成果的利益相关者和风险承担者原则上是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
——由“社会计划”规定短期和长期的经济政策目标、发展战略和当时使用的金融、货币、投资和价格政策的工具,这些“社会计划”对各级“地区实体”(各级政府)有约束力。
在1950年以后的40年中,南斯拉夫都象一个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实验室,它试验运行的,是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实行的一种以工人自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南斯拉夫因此成了工人自治的公有制市场经济的典型。1950年之后,南斯拉夫一直在经济上试验着一些重大的新制度,这些新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与某种程度的自由市场制度相结合的企业工人自治和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根据联邦德国研究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学者们的定义,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与市场协调相结合,在国家或社会所有制下分散地进行计划(Thieme,1984,S. 40;Thieme,1995,S. 38;Leipold,1984,S. 70)。这种经济体制既不同于私有制的竞争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公有制的集中计划的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它一方面拒绝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另一方面又要广泛地使用分散化的市场价格机制(Thieme,1995,S. 38)。20世纪40年代末,南斯拉夫曾经在短时期中模仿过苏联,实行集中计划的公有制计划经济。经验证明在南斯拉夫的特殊情况下靠集中计划来实行工业化的效果不好,加上很快与苏联发生了政治上的分歧,50年代初期南斯拉夫开始转变自己的经济体制,在直到1965年的十几年中实行了一系列的根本改革,通过这些改革而建立了一个工人自治的市场经济。1965年的经济改革标志着南斯拉夫确立了其工人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Thieme,1984,S. 41;Thieme,1995,S. 39;Leipold,1984,S. 80)。依据德国经济学家梯莫的表述(Thieme,1984,S. 41-42),可以用5个基本特征来简要地概括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宪法保证企业分散地计划、决策和行动的权利,放弃集中的计划和协调以及企业履行计划的义务。自1974年起,企业被称为“劳动组织”;
——通过市场来协调各个家户和企业的计划,市场价格原则上要服从供求规律;
——以社会所有制的特别形式从制度上保证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的必要的分散化:国家(“地区实体”)和从事农业、手工业以外的私人在生产过程中都既不能获得也不能出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这方面,国家能采取的措施只限于建立和解散“劳动组织”(企业)的活动,不过这种活动是什么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清楚的;
——实行工人自治,由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集体掌握企业的最高决策权。经济决策和活动的成果的利益相关者和风险承担者原则上是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
——由“社会计划”规定短期和长期的经济政策目标、发展战略和当时使用的金融、货币、投资和价格政策的工具,这些“社会计划”对各级“地区实体”(各级政府)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