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7日,湘潭大学的夜晚静悄悄。
机械工程学院工科南楼,有教职工发现一个人躺在台阶上,很可能已经死了。
很快,学校保卫科来到现场,死者颈部有明显伤痕,后面尸检报告显示,被人用绳索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
与此同时,保卫人员发现一对男女站在工科楼门口观望,行为可疑。
很快,死者身份查出来了,是2002级硕士周玉衡。
在听说死者是周玉衡之后,那个男生做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表情很痛苦。
后面男生被保卫处带到工科楼办公室,一进办公室,男生就躺在了地板上,一言不发。
经过调查,男生叫曾爱云,湘潭大学研究生,同行的女生是小霞,同为2003级研究生,是周玉衡的女朋友。
这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周玉衡会被抛尸于外,同时他的女朋友又为什么和曾爱云一起出现在案发现场呢?
02
警方在死者宿舍侦查,从周玉衡的师哥陈华章的电脑桌抽屉里找到一根棕绳,经陈华章指认,确定为勒死周玉衡的作案工具,同时警方在抽屉里还发现了周玉衡的手机。
陈华章说,他亲眼看见,是曾爱云用这绳子勒死了周玉衡。
周玉衡在大一时认识了小霞,大二时成为男女朋友,大三时小霞去了周玉衡家里,但小霞感觉周家人对儿媳妇的要求特别高。
小霞感觉自己与周家人对未来儿媳的期望差距太大,小霞与周玉衡的感情开始出现问题。
曾爱云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随后进入衡阳铁路机械厂工作。
工作两年,曾爱云并不满足于工厂死气沉沉的工作,决定回到母校读研究生。
曾爱云与小霞同为化工机械专业,在一次聚会上相识。在同一学院读研时,曾爱云还见到了他的本科同学:陈华章。
据曾爱云讲述,他与陈华章没那么熟,考上研究生后,除了几次多人聚会,与陈华章并无单独接触。
陈华章与死者周玉衡师从同一导师,其中周玉衡因成绩优秀,更受老师器重。
03
在尸体被发现后,曾爱云与陈华章作为嫌疑人被警方羁押。
在审讯过程中,陈华章讲述:“我突然听到椅子响,我站起来一看,周玉衡已经躺在了地上,曾爱云正用一根绳子从后面用很大的力气勒住了周玉衡的脖子“。
陈华章目睹杀人情景,由于害怕,又因为和曾爱云是朋友,所以才帮助曾爱云整理现场,收集了一下工具。
警方认为陈华章没必要撒谎,便相信了陈华章的供词。
而案发约24小时后,传出消息:曾爱云承认他就是杀害周玉衡的凶手。
听到自己儿子杀了人,曾爱云的母亲天天以泪洗目,她称曾爱云从小没有父亲,从小就胆小怕事,她不相信他会杀人。
可曾爱云的杀人动机又在哪呢?
04
2003年10月8日,新入学的硕士生分配导师,众人相聚吃饭,就是在这次聚餐,曾爱云与小霞相识,两人有机会聊上了几句。
那天之后,曾爱云与小霞不时会相互打电话发消息,两人关系逐渐密切,互生好感,而这时,小霞还未和男友周玉衡彻底分手。
2003年10月24日,在多人聚餐上,有人聊到了曾爱云与小霞的关系,这时,曾爱云才知道小霞有男朋友。
曾爱云出身贫寒之家,有现在的成果不易,老同学都在劝说他和小霞不要在一起,以免惹上什么麻烦。
而后续根据判决书得知,周玉衡也是在那天才知道曾爱云与小霞的关系。
曾爱云内心犹豫,烦恼不已,可还没等他做出决定,那边小霞和周玉衡已经多次坦白要分手的意向。
10月26日中午,周玉衡主动发了一条短信给小霞:“只要你好,就表示我也好,就算我不好,你也应该要好,这样我也会跟着好。”周玉衡表示退出,主动提出分手。
曾爱云发现小霞哭,询问原因知道小霞与周玉衡分手了,他想找周玉衡讲清楚:“我不想让别人以为,是我抢了人家的女朋友”。
27日傍晚18点33分,周玉衡突然给小霞打电话,说曾爱云作风不好,在工作期间嫖娼。
那时刚好曾爱云就在小霞旁边,听了周玉衡说的话心情十分激动,非要找周玉衡把事情讲清楚。
有报道称当天下午周玉衡有在学校论坛发帖曝光曾爱云嫖娼,有作风不正问题,而曾爱云对此事反应激烈,这个矛盾也被视为曾爱云杀害周玉衡的关键动机。
05
傍晚19点28分,曾爱云从小霞那里拿到周玉衡的电话号码,并打电话给周玉衡说明希望他不要听信谣言,他并没有生活作风问题。
曾爱云在电话里与周玉衡约定在图书馆门口的喷泉处见面。
半小时后,三人如约见面,可当曾爱云与小霞到达图书馆前时却发现陈华章正搀着周玉衡,周玉衡脸色不是很好,两人以为是失恋导致的,就没多想。
而曾爱云将小霞的手放到了周玉衡的手上,表示自己退出,之后就离开了。
事情好像就应该在曾爱云选择退出后就结束了,可是三个多小时后,周玉衡又为什么会出事呢?
事情到了这里却出现了疑点。
据陈华章供述,案发时他和周玉衡在工科楼308室学习,大约22点左右陈华章出去上厕所,回来时曾爱云就已经在308室了,就坐在周玉衡右手旁的椅子上。
他说有听见曾爱云与周玉衡一直在低声讲话,并没有听见内容,后面听见椅子声音,才站立起来目睹曾爱云的杀人情景。
而曾爱云却说,他那时来到308室,是陈华章开的门,一进门就让陈华章出去并关了门,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动了手。
除此之外,对于尸体的搬运处理细节两人的供述也不相同。
曾爱云说他把周玉衡尸体往楼梯口处拖了大概十米,然后陈华章从308室出来帮忙抬周玉衡的脚,最后再抛尸到一楼大门外侧的草地边上。
而陈华章先是不承认抬了尸体,后面又说是曾爱云叫他帮忙,他抓一只手臂,曾爱云抓另一只手臂和一条腿,两人将尸体从楼梯抬到一楼。
06
2003年11月7日,尸检结果显示周玉衡的胃中有安定成分。
而警方当时在陈华章的抽屉里还有找到一个塑料杯,里面有白色粉状物质和纸团,里面有镇定药成分,除此之外,周玉衡水杯里也检测到了镇定药成分。
这一系列证据都说明事情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有预谋的。
警方在塑料杯纸团上提取到了陈华章的一枚指纹,经过不断审问,陈华章终于承认,案发当晚其实是他给周玉衡提前喝了安定药。
陈华章承认在27日18时30分左右,他来到与周玉衡共同学习的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趁周玉衡不在,把安定片研磨成粉兑水过滤倒入周玉衡的水杯中。
陈华章与周玉衡并无过节,陈华章又为什么要给周玉衡下药呢?
陈华章解释说,是曾爱云让他帮忙去教训一下周玉衡,让他找机会让周玉衡把安定吃一下。
先前陈华章供述曾爱云是激情杀人,可检查出安定药一事后,事情变得没那么简单了,这事朝着谋杀方向发展。问题关键是陈华章为什么要帮助曾爱云呢?
07
陈华章的律师对此解释说平时曾爱云经常帮助、照顾陈华章,是最好的朋友。可曾爱云本人却表示两人并不熟。
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在陈华章日记里写着这样一句话:“导师说我的主动性不如周玉衡,我听了痛苦得不知滋味”。
日记里还写着一句话:“中午、晚上寝室看《刑事侦缉档案》,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
2003年12月12日至13日,陈华章向警方承认因导师偏爱周玉衡,所以嫉妒周玉衡,从而选择帮助曾爱云,但他始终否认自己动手杀害周玉衡。
其实案发当晚,在四人分开后,小霞一直跟着曾爱云,曾爱云那时生气地让小霞离自己远一点,但是小霞不听,继续跟着,后面两人还一起买了爆米花,喝了奶茶,一起聊天。
晚上11点40分,曾爱云把小霞送回宿舍后,因为他宿舍门已经关了,所以前往陈华章的宿舍借宿。
到10月28日凌晨12点,小霞打电话给曾爱云说联系不上周玉衡,担心出事,于是曾爱云与小霞便一同出去寻找周玉衡了。
根据尸检报告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大概22时30分左右,可这时小霞一直与曾爱云在一起,曾爱云又是怎么实施犯罪的呢?
08
曾爱云说中途并没有离开过小霞,可警方经过调查证明曾爱云说谎,依据是小霞的证词,小霞说中途她和她妹妹打电话时曾爱云没在身边,离开了大概有二十分钟。
而警方通过路线计算犯案时间证实在二十分钟内曾爱云能实施作案行为。
所以警方便定下结论曾爱云就是在离开小霞的这二十分钟内完成作案的。
但其实小霞最开始的说法不是这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小霞是坚持曾爱云中途是没有离开过的,但是公安人员说她肯定和曾爱云分开了,说曾爱云都招了,小霞说话的语气就没那么肯定了。
小霞前三次供述中都坚持说曾爱云中途没有离开过,之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为由将小霞拘留在看守所内。
进了看守所后,小霞在警方的多次讯问中,有时说曾爱云没有离开过,有时又说曾爱云中途离开过20分钟。
11月11日,小霞被看守所释放,之后她还多次向侦查人员发短信,坚持中途曾爱云没有离开过,她说不希望办冤案。
2004年5月,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包庇为由逮捕了小霞,后判决书上认为,小霞故意为曾爱云开脱罪责,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词,涉嫌伪证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由于被关押,小霞无法出庭为曾爱云作证。
09
小霞出身贫寒,自从出事后家里人就不断为其奔走想尽办法,欠了不少外债。
被释放后,小霞已经被湘潭大学开除学籍,只好远走深圳打工还债,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2004年9月10日,案件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华章作为共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共同向死者亲属赔偿费用178142.8元。
可是宣判后曾爱云突然情绪激动,当庭喊冤,他说在审问中受到了逼迫,身体受不了才承认的有罪。
曾爱云的家人和律师也认为,案子里还有很多疑点:
第一,从作案动机来讲,被害人周玉衡与曾爱云没有发生明显的冲突,并且曾爱云与小霞认识时间并不长,因情杀人不太合理。
第二,作案时间20分钟,那么短的时间内,曾爱云要去完成作案再返回小霞身边,也是有点疑问。
第三,曾爱云在案发前,曾因为一些文件需要周玉衡签字,到过案发现场,所以留下的指纹与鞋印并不能说就是案发那晚留下的。
第四,绳子的纤维确实给曾爱云带来了很大的嫌疑,但是因为实验室类似绳子很多,并且该绳子纤维只能认定与作案的绳子为同一类别的,并不能证明这个纤维就是那根绳子的。
尾声:
曾爱云的家人为此不停的奔走,申诉,直到十年后,2015年7月21日,因为证据不具有客观性,曾爱云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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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学校保卫科来到现场,死者颈部有明显伤痕,后面尸检报告显示,被人用绳索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
与此同时,保卫人员发现一对男女站在工科楼门口观望,行为可疑。
很快,死者身份查出来了,是2002级硕士周玉衡。
在听说死者是周玉衡之后,那个男生做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表情很痛苦。
后面男生被保卫处带到工科楼办公室,一进办公室,男生就躺在了地板上,一言不发。
经过调查,男生叫曾爱云,湘潭大学研究生,同行的女生是小霞,同为2003级研究生,是周玉衡的女朋友。
这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周玉衡会被抛尸于外,同时他的女朋友又为什么和曾爱云一起出现在案发现场呢?
02
警方在死者宿舍侦查,从周玉衡的师哥陈华章的电脑桌抽屉里找到一根棕绳,经陈华章指认,确定为勒死周玉衡的作案工具,同时警方在抽屉里还发现了周玉衡的手机。
陈华章说,他亲眼看见,是曾爱云用这绳子勒死了周玉衡。
周玉衡在大一时认识了小霞,大二时成为男女朋友,大三时小霞去了周玉衡家里,但小霞感觉周家人对儿媳妇的要求特别高。
小霞感觉自己与周家人对未来儿媳的期望差距太大,小霞与周玉衡的感情开始出现问题。
曾爱云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随后进入衡阳铁路机械厂工作。
工作两年,曾爱云并不满足于工厂死气沉沉的工作,决定回到母校读研究生。
曾爱云与小霞同为化工机械专业,在一次聚会上相识。在同一学院读研时,曾爱云还见到了他的本科同学:陈华章。
据曾爱云讲述,他与陈华章没那么熟,考上研究生后,除了几次多人聚会,与陈华章并无单独接触。
陈华章与死者周玉衡师从同一导师,其中周玉衡因成绩优秀,更受老师器重。
03
在尸体被发现后,曾爱云与陈华章作为嫌疑人被警方羁押。
在审讯过程中,陈华章讲述:“我突然听到椅子响,我站起来一看,周玉衡已经躺在了地上,曾爱云正用一根绳子从后面用很大的力气勒住了周玉衡的脖子“。
陈华章目睹杀人情景,由于害怕,又因为和曾爱云是朋友,所以才帮助曾爱云整理现场,收集了一下工具。
警方认为陈华章没必要撒谎,便相信了陈华章的供词。
而案发约24小时后,传出消息:曾爱云承认他就是杀害周玉衡的凶手。
听到自己儿子杀了人,曾爱云的母亲天天以泪洗目,她称曾爱云从小没有父亲,从小就胆小怕事,她不相信他会杀人。
可曾爱云的杀人动机又在哪呢?
04
2003年10月8日,新入学的硕士生分配导师,众人相聚吃饭,就是在这次聚餐,曾爱云与小霞相识,两人有机会聊上了几句。
那天之后,曾爱云与小霞不时会相互打电话发消息,两人关系逐渐密切,互生好感,而这时,小霞还未和男友周玉衡彻底分手。
2003年10月24日,在多人聚餐上,有人聊到了曾爱云与小霞的关系,这时,曾爱云才知道小霞有男朋友。
曾爱云出身贫寒之家,有现在的成果不易,老同学都在劝说他和小霞不要在一起,以免惹上什么麻烦。
而后续根据判决书得知,周玉衡也是在那天才知道曾爱云与小霞的关系。
曾爱云内心犹豫,烦恼不已,可还没等他做出决定,那边小霞和周玉衡已经多次坦白要分手的意向。
10月26日中午,周玉衡主动发了一条短信给小霞:“只要你好,就表示我也好,就算我不好,你也应该要好,这样我也会跟着好。”周玉衡表示退出,主动提出分手。
曾爱云发现小霞哭,询问原因知道小霞与周玉衡分手了,他想找周玉衡讲清楚:“我不想让别人以为,是我抢了人家的女朋友”。
27日傍晚18点33分,周玉衡突然给小霞打电话,说曾爱云作风不好,在工作期间嫖娼。
那时刚好曾爱云就在小霞旁边,听了周玉衡说的话心情十分激动,非要找周玉衡把事情讲清楚。
有报道称当天下午周玉衡有在学校论坛发帖曝光曾爱云嫖娼,有作风不正问题,而曾爱云对此事反应激烈,这个矛盾也被视为曾爱云杀害周玉衡的关键动机。
05
傍晚19点28分,曾爱云从小霞那里拿到周玉衡的电话号码,并打电话给周玉衡说明希望他不要听信谣言,他并没有生活作风问题。
曾爱云在电话里与周玉衡约定在图书馆门口的喷泉处见面。
半小时后,三人如约见面,可当曾爱云与小霞到达图书馆前时却发现陈华章正搀着周玉衡,周玉衡脸色不是很好,两人以为是失恋导致的,就没多想。
而曾爱云将小霞的手放到了周玉衡的手上,表示自己退出,之后就离开了。
事情好像就应该在曾爱云选择退出后就结束了,可是三个多小时后,周玉衡又为什么会出事呢?
事情到了这里却出现了疑点。
据陈华章供述,案发时他和周玉衡在工科楼308室学习,大约22点左右陈华章出去上厕所,回来时曾爱云就已经在308室了,就坐在周玉衡右手旁的椅子上。
他说有听见曾爱云与周玉衡一直在低声讲话,并没有听见内容,后面听见椅子声音,才站立起来目睹曾爱云的杀人情景。
而曾爱云却说,他那时来到308室,是陈华章开的门,一进门就让陈华章出去并关了门,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动了手。
除此之外,对于尸体的搬运处理细节两人的供述也不相同。
曾爱云说他把周玉衡尸体往楼梯口处拖了大概十米,然后陈华章从308室出来帮忙抬周玉衡的脚,最后再抛尸到一楼大门外侧的草地边上。
而陈华章先是不承认抬了尸体,后面又说是曾爱云叫他帮忙,他抓一只手臂,曾爱云抓另一只手臂和一条腿,两人将尸体从楼梯抬到一楼。
06
2003年11月7日,尸检结果显示周玉衡的胃中有安定成分。
而警方当时在陈华章的抽屉里还有找到一个塑料杯,里面有白色粉状物质和纸团,里面有镇定药成分,除此之外,周玉衡水杯里也检测到了镇定药成分。
这一系列证据都说明事情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有预谋的。
警方在塑料杯纸团上提取到了陈华章的一枚指纹,经过不断审问,陈华章终于承认,案发当晚其实是他给周玉衡提前喝了安定药。
陈华章承认在27日18时30分左右,他来到与周玉衡共同学习的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趁周玉衡不在,把安定片研磨成粉兑水过滤倒入周玉衡的水杯中。
陈华章与周玉衡并无过节,陈华章又为什么要给周玉衡下药呢?
陈华章解释说,是曾爱云让他帮忙去教训一下周玉衡,让他找机会让周玉衡把安定吃一下。
先前陈华章供述曾爱云是激情杀人,可检查出安定药一事后,事情变得没那么简单了,这事朝着谋杀方向发展。问题关键是陈华章为什么要帮助曾爱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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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章的律师对此解释说平时曾爱云经常帮助、照顾陈华章,是最好的朋友。可曾爱云本人却表示两人并不熟。
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在陈华章日记里写着这样一句话:“导师说我的主动性不如周玉衡,我听了痛苦得不知滋味”。
日记里还写着一句话:“中午、晚上寝室看《刑事侦缉档案》,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
2003年12月12日至13日,陈华章向警方承认因导师偏爱周玉衡,所以嫉妒周玉衡,从而选择帮助曾爱云,但他始终否认自己动手杀害周玉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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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尸检报告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大概22时30分左右,可这时小霞一直与曾爱云在一起,曾爱云又是怎么实施犯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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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说中途并没有离开过小霞,可警方经过调查证明曾爱云说谎,依据是小霞的证词,小霞说中途她和她妹妹打电话时曾爱云没在身边,离开了大概有二十分钟。
而警方通过路线计算犯案时间证实在二十分钟内曾爱云能实施作案行为。
所以警方便定下结论曾爱云就是在离开小霞的这二十分钟内完成作案的。
但其实小霞最开始的说法不是这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小霞是坚持曾爱云中途是没有离开过的,但是公安人员说她肯定和曾爱云分开了,说曾爱云都招了,小霞说话的语气就没那么肯定了。
小霞前三次供述中都坚持说曾爱云中途没有离开过,之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为由将小霞拘留在看守所内。
进了看守所后,小霞在警方的多次讯问中,有时说曾爱云没有离开过,有时又说曾爱云中途离开过20分钟。
11月11日,小霞被看守所释放,之后她还多次向侦查人员发短信,坚持中途曾爱云没有离开过,她说不希望办冤案。
2004年5月,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包庇为由逮捕了小霞,后判决书上认为,小霞故意为曾爱云开脱罪责,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词,涉嫌伪证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由于被关押,小霞无法出庭为曾爱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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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霞出身贫寒,自从出事后家里人就不断为其奔走想尽办法,欠了不少外债。
被释放后,小霞已经被湘潭大学开除学籍,只好远走深圳打工还债,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2004年9月10日,案件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华章作为共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共同向死者亲属赔偿费用178142.8元。
可是宣判后曾爱云突然情绪激动,当庭喊冤,他说在审问中受到了逼迫,身体受不了才承认的有罪。
曾爱云的家人和律师也认为,案子里还有很多疑点:
第一,从作案动机来讲,被害人周玉衡与曾爱云没有发生明显的冲突,并且曾爱云与小霞认识时间并不长,因情杀人不太合理。
第二,作案时间20分钟,那么短的时间内,曾爱云要去完成作案再返回小霞身边,也是有点疑问。
第三,曾爱云在案发前,曾因为一些文件需要周玉衡签字,到过案发现场,所以留下的指纹与鞋印并不能说就是案发那晚留下的。
第四,绳子的纤维确实给曾爱云带来了很大的嫌疑,但是因为实验室类似绳子很多,并且该绳子纤维只能认定与作案的绳子为同一类别的,并不能证明这个纤维就是那根绳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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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的家人为此不停的奔走,申诉,直到十年后,2015年7月21日,因为证据不具有客观性,曾爱云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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