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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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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吉祥果师兄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7-28 14:36回复
    因不明理的回向,而耽误害芸芸众生几许,有几人知?
    若有人病痛,或亲属病痛,请教佛子如何以佛法救济,被请教者,往往自作聪明回答说:“当做大功德回向病人康复,云云”或者回答说“当号召大众做功德回向病者康复云云”;此种回答,已经成为现在佛教圈之潮流,真是摩登之极,诸多佛教论坛,也是推广倡导此种回向不为之疲,甚至诸多在佛教界声望如日中天之大德,亦如是回答;然而我今明言告之:此种回向,或病者得小许利益,或病者不得利益,无有一定也;由是不明理者,因如是倡导回向,以所谓之善心慈悲,而耽误害杀病厄急难者几许,有几人知?
    本来病者夭者,若得明理之人,示以真正对治之佛法,或可活命长寿,不幸死于一帮愚痴善人的谬见指点,是病施以非药,还自以为能医病者,真是呜呼哀哉!岂能不令人悲叹!故而当今不明理者,又好事说法度人,以为人师,或自以为法施兼利自他,不幸未得真知正见,自心尚未照见法界人生之真相,而胆敢以非法施之,因此害杀他人,却不曾自知,呜呼哀哉!我今再谈回向之事,昭其理于未明,正其法于未解,阻邪见之流毒,倡正见于后学,特此著文,以明回向之正理: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7-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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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眷属及共业因缘者,只能得到回向者七分之一功德:
      回向之事,若接受回向者,与回向者之间,具备共业因缘,比如《地藏经》所言之眷属之间;如是回向眷属,或者回向其他具缘者,接受回向者,因为共业因缘故,可以得到最多七分之一之功德。但是对方得到七分之一,并不是因为你回向给他,他才得到七分之一。而是因为你们有共业因缘,你做的功德,不管你是不是回向给他,他都可以得到七分之一。比如父母生你养你,你才有此色身,可以做诸功德,故而你任意修何种福德,父母都可以得到七分之一。
      这和你是不是回向父母,毫无关系,你回向,父母得到七分之一,你不回向,父母还是得到七分之一,这是共业因缘决定的,不是你回不回向决定的。而且,你如果以所做功德回向共法界众生证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心大故,心究竟故,你的父母得到最圆满福德之七分之一,你如果只是回向眷属,由心小故,福德亦转小,你的父母只得到此小福之七分之一。同样是七分之一,但是基数不同。诸位须知此理。
      所谓共业因缘以及七分之一:诸如子女学佛,然其能学佛之肉身乃至支持其学佛之一切所得基础知识,乃父母生育养育师长教育故而得之成之,乃能学佛,或因兄弟姊妹资助之,乃能成长至今听闻佛法,或因亲戚眷属帮助之,乃能修行学道,由是,子女学佛,其余眷属自然因此种种共业因缘沾得七分之一之利益也!
      然而,也并非一定是七分之一,七分之一只是一个上限,最多最深利益当事人者可沾得七分之一利益,其余眷属各随给予利益之多少,或者八分之一,或者九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一,不一而足,并非必定七分之一,各随给予佛子之利益深浅而定,并非决定为七分之一,七分之一,只是最深缘者,而且,随着子女报恩父母,此七分之一之比例,也会随着报恩而持续减少,渐次为八分之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乃至万分之一,亿万分之一,一直减少到报恩之数结束,也就是业缘上讲,子女不再负欠父母,报恩结束,这时,父母分毫也不能再继续得到子女修福之比例,因此,七分之一,也不是永远可以得到七分之一,而是随业缘报恩减少的;
      或者父母又继续利益子女,又增上子女负欠父母,则又会渐次增益,或者百分之一,乃至十分之一,乃至九分之一,乃至七分之一,渐次因再让子女增上负欠父母故,又能达到七分之一;故而,七分之一,不是一个定数,是随各自之间业债互相负欠之因缘随时变化的,这只是一个上限。真了解众生业缘生灭变迁的,需要深入思维此理。至于其余眷属之间关系,以此类推,同其理也!
      请注意,这是眷属之间,你回向眷属,或者不回向眷属,眷属因为共业因缘,都可以得到七分之一!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7-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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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眷属,不具共业因缘者,你的回向,对方毫无利益:
        如果回向者,和被回向者之间,并无因缘,所谓无因缘,就是彼此不负欠,宿世现世,无量劫来,不曾互相负欠,尤其需要精确表达的是----------回向者宿世现世不曾负欠被回向者纤毫债务,那么,无论回向者如何回向,被回向者丝毫都得不到你的回向,因此,此种回向,对被回向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不但救不了他的命,延不了他的寿,一点也帮不上;
        因为你不欠他的,你没办法通过回向,把某种利益给他。当事之人,遇到病人就找人做功德回向,或者自己做功德回向,因此耽误病人,害杀病人之事,每每因此而发生,因为他们愚痴的认为,他们做的功德,可以通过回向而给与任何想要给与的人,殊不知,这是痴心妄想,这种回向毫无利益于不具缘的当事人,令其失信于真正有效之法,而误用无效之法,因此而耽误害杀当事之人。不明理的人,总是抱着一厢情愿的慈悲善意,自以为代替某人修福回向,为某人修福回向,对方可以得利益,岂不知,对方不付出,岂能得到利益?以吃饭为例,诸位安能自己吃饱,然后回向快饿死的乞丐不要饿死,能达到目的吗?当然不能,你要乞丐不饿死,还是要乞丐自己吃饭才行,靠你的回向,他还是要饿死。
        我们现在很多人,对于回向,根本不去深究实证,都是人云亦云,听风是雨,追求流行,却不知实效。莫说你那点可怜的回向,就是十方诸佛不曾中断的回向十方众生圆成世间出世间二种福利,成就无上菩提,可是众生该饿死的还要饿死,十方无量过去现在佛,不停息的回向,都不能解决的问题,靠你那点可怜的回向,就可以达到目的?诸位,不客气的说,对于回向的理解,你太天真了!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07-2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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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希望利益某人,只有两条道路是正见,唯能真实利益:
          一则劝当事人亲自奉行佛法诸恶莫做众善奉行;二则,若当事人不能奉持佛法,则由亲属或者一切人等取当事人之财物代替其做各种功德,或者造像斋僧放生,或者修其他福德,如是,当事人由其权属之财物转化为有利于其康复延寿消灾之福德力故,得以迅速脱离病痛增延福寿;请注意,这是很重要的诀窍,《地藏经》《大灌顶神咒经》一再强调,利益病人,需要取病人财物修福,即便是超度亡人,也要取亡人遗产修福,而没有说是号召大家修福回向的,可知不具缘的回向,并非佛陀所倡导,实乃后世之人自作聪明尔!此种不具缘的回向,会耽误诸多病痛危急之人,不可不知。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7-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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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第一选择不是号召大众回向当事人,而是法布施当事人,或者取其财物代其修福
            故而,遇到病危伤痛灾厄短寿之人,无论具缘不具缘,第一选择不是号召大众做无意义的回向,而是赶紧取其财物为其修福,最紧要的修福法,以造像放生二事最能利益,其余修福之法,可以缓一步进行。至于具缘不具缘的问题,在这里用当事人财物修福时,已经不成为问题,因为,当你取其财物为其修福时,已经转无缘为有缘,转不具缘为具缘,故而,这里已经不必考虑是不是具共业因缘的问题;而对于不取当事人财物为其修福,一味只希望通过回向利益当事人的,必须追究其是不是具缘,而且,即便具缘,回向者给被回向者回向的功德对方也不会得到超过七分之一。
            可见,远远不如直接取当事人财物为其修福;过去时代,乃至现代,多少本可挽救之人,死于诸位这些无意义的不明理回向,岂不可悲!?至于退一万步来说,实在无法得到当事人财物的,眷属以自己财物修福为其回向,以七分之一之共业之福令其沾得利益,实在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并不能深入持久利益对方。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7-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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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欲真实利益人,不耽误失误众生者,愿信我此文所劝为善
              我今所说如上诸理,或许有人轻慢不屑,嗤之以鼻,但是诸位以回向之法,不能解决的危急问题,迟早还要找到我说的这条路上来,你三年不信,三十年之后智慧增长了必定会信,这辈子不信,未来劫中,智慧增长了也必定会信,不怕你不信,只怕时间太久,失误自他太多;只要你迟早成为一个明白人,你必定会信。
              所以,我今天要告诉诸位的是,废除那些你自己都不知道具缘还是不具缘的回向,以真正有效的方法,去利益你需要利益的人,不要再用无效的回向,去耽误危急之人了,明明行为上耽误失误害杀人,却还带着慈悲利人的发心,有时候也真是让人感叹,善心办坏事的佛子,当代实在不少;因为善心,并不等于明智之正见。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07-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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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莫将佛经中提及的具缘回向,和不具缘的回向混为一谈,莫将谛实语力,和回向混为一谈:
                此前凡有诸友以所谓佛经案例驳斥我上述见解,言说回向有效者,诸如列举《盂兰盆经》回向七世父母得到超度,或者列举其余经论乃至古德案例言回向有效者,但凡诸位所列举之案例,无一不是我前面说的具缘回向,比如,以《盂兰盆经》为例,即是回向供养者的七世父母,而不是回向其余之人,这就是具缘的明确依据;其余诸案例无一不如此;包括印祖文钞中,回向父母之倡导,也是如此;
                故而,不以具缘回向和不具缘回向混淆同论,因此误人害人。又有人列举《鸯掘摩经》之鸯掘摩为孕妇咒愿之事,以为回向无论具缘不具悉皆有效,我今以《鸯掘摩经》咒愿孕妇难产解危之事,明确答复诸位,经中所述咒愿之法,乃佛教之另外一门甚深学问,即谛实语力的作用,这不是回向的问题,也不是回向的力量达到的,所以,根本就不能用回向的原理,来解析此事。有兴趣学习谛实语力加持之法的,所以,佛法的学问,一定要全面,而且不能胡乱混淆,不然会失误很多人。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07-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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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回向之事,以将自我过去现在未来劫中,一切功德善福,悉皆回向愿共法界一切众生证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是唯一核心精要之圆满回向,至于不同佛经依据因此回向衍生出的“回向利益法界”“回向真如实相”“回向入法界”“回向速往无量光佛刹”“回向生净土”,这些都是围绕“回向共法界一切众生证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不同角度的表达,都是如法的,可采信的。至于回向冤亲债主,家中亲人,其实《地藏经》已经委婉反对过,言及其变大福为小福,可是现在还有很多倡导这样回向的,不可不知,此为有漏且不圆满的回向,甚至有些不具缘的回向,还是无效的。那么是不是回向冤亲债主一定无效呢?也不一定,前面已经说了,具缘的,以前你欠对方的,你回向有效,不欠的回向无效,但是再有效,也超不过七分之一。还有一个问题,回向共法界一切众生证悟三菩提,是法界众生得利益呢?还是自己得利益呢?很多人习惯性认为,回向众生是众生得到利益,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这样回向是一种拓展和坚固菩提心的训练,培养利他的训练,形式上看,是回向法界众生了,但是实际不具缘的众生回向也得不到,回向最终得到利益的,是回向者自己,这是事实真相。
                  我晓得诸位很难相信,我以一个事实告之大家:无量过去的菩萨,依靠普贤十愿之普皆回向,他们自己这么回向,这些菩萨自己已经成佛,但是法界众生比如接受回向的我们呢?我们还是凡夫;所以,回向众生是回向者得利益,不是被回向者,尤其不是不具缘的被回向者,具缘的这个,还是多少沾一点利益,这个大家要知道。因此,普贤十愿之普皆回向,从形式和发心上,是利益众生的,但是从果地上看,得利益的是自己。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07-2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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