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丰富知识储备,准确把握上级对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做好做足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必须专攻,在治标中同步治本。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共同富裕和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要专人专班专责推进,要弄懂吃透整治要求、内容和措施,多给业务骨干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主动找问题、发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实现项目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真查实改;要起底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短板,实现常态长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拓宽监督路径,突出监督重点。定期开展“三公开”监督检查,积极处置公开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开接访、入户走访、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创造条件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激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充分发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作用,收集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乡村振兴重要岗位人群要对其履职情况、作风建设开展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资金要梳理资金链,查看资金去向是否清晰,是否专款专用。对村级资产、资源、物资定期开展检查,是否做到账账、账实、账证、账表相符。
确保监督实效。监督执纪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的基调,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提高整改完成率,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移送核查不同处置方式,要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要限期限时整改,要专人跟进整改,对整改完成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旧疮”不复发,巩固监督成果。
专项必须专攻,在治标中同步治本。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共同富裕和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要专人专班专责推进,要弄懂吃透整治要求、内容和措施,多给业务骨干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主动找问题、发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实现项目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真查实改;要起底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短板,实现常态长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拓宽监督路径,突出监督重点。定期开展“三公开”监督检查,积极处置公开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开接访、入户走访、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创造条件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激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充分发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作用,收集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乡村振兴重要岗位人群要对其履职情况、作风建设开展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资金要梳理资金链,查看资金去向是否清晰,是否专款专用。对村级资产、资源、物资定期开展检查,是否做到账账、账实、账证、账表相符。
确保监督实效。监督执纪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的基调,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提高整改完成率,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移送核查不同处置方式,要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要限期限时整改,要专人跟进整改,对整改完成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旧疮”不复发,巩固监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