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程分包问题:2021年4月份,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3工区在招标投标环节,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将项目发包给湖北鑫皓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鑫皓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自始至终未实际参与项目施工,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薛理爱、薛勇(薛理爱为法院被执行人员,薛理爱侄子薛勇任该公司法人)通过工程皮条客从湖北鑫皓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获得该项目3工区整体的实际施工承包权(名义上与项目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实则干起大包的业务),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空壳公司、皮包公司,以该项目为诱饵,骗取福建福清私人老板方某对项目合作进行投资700多万(同时签订投资协议和借款协议),致使方某血本无归。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允诺将官田坝采石场分包给我公司生产(薛理爱、薛勇编造的),同时薛理爱和薛勇妄称能拿下中交三航局利咸高速混凝土10万方交我公司加工(薛理爱、薛勇编造的)、并夸大3工区混泥土使用方量10万方等为诱饵,诱骗我公司既陕西中鸿恒晟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30余万元建设3工区搅拌站。至此,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湖北鑫皓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层层转包、非法分包,最终由薛理爱、薛勇叔侄二人通过欺骗、欺诈、胡夸编造等手段以0元投资撬动项目,启动施工。
第二、材料供应招标问题: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3工区材料供应方面,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经理部与薛理爱合谋,将工程款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等方式,将项目所需钢材供应商通过虚假招标内定由薛理爱堂弟薛理孟为法人的新注册公司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中标,方便薛理爱套取工程款,将该项目实际材料供应商钢材供应业务对接到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而没有与项目部直接对接,致使实际钢材供应商拿不到材料款而直接被薛理爱挪用。水泥材料供应商第一次招标被福建瑾添建材有限公司中标(水泥款和混凝土加工费委托该公司付款),后因薛理爱无法掌控该款项,薛理爱与项目部合谋,以欺骗形式许诺陕西中鸿恒晟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直接中标水泥供应业务,安排参与投标,可对接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划扣混凝土加工费及支付水泥款,我公司信以为真,被骗在未投标的情况下将实际水泥供应商的水泥供应合同转移到我公司名下,薛理爱与项目部合谋启动二次水泥供应招标,最终薛理爱授意项目部确定水泥供应商由其子薛飞为法人的福建耀通鑫康工贸有限公司中标,陕西中鸿恒晟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能中标,直接导致我司无法收到混凝土加工费,而薛理爱再次通过福建耀通鑫康工贸有限公司套取水泥款,而拒不支付水泥款和混凝土加工费。外加剂、地材石料供应以同样模式与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方便薛理爱套取国家工程款,至此薛理爱完全掌控工程材料款,项目材料专款资金任意套取,擅自抽走国家工程款、肆意自由支配,导致项目资金紧缺数次停工,资金断链项目几近烂尾。
第三、资金使用违规计价问题:1、工程款违规超前计价虚报工程量:2022年年底,薛理爱以资金紧缺为由,351国道改扩建400米的上坪园隧道掘进约80来米,却超前约70米做约150米的计价资料上报项目部和业主方,虚报工程量超前计价套取国家工程款;2、材料计价严重失实,因薛理爱能直接掌控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钢材款的支配权,2022年年度3工区材料款计价严重失实,钢材用量存在虚假多计价,水泥用量少计价。具体原因是项目部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因薛理爱授意违规操作,当期应计水泥款不走中标公司账户而擅自划入内定的可操作的钢材中标的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账户,具体偏差金额审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进行审计。资金使用问题相关部门不管知道或不知道,任由薛理爱虚报或擅自虚报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致使项目进展困难重重,相关部门都存在失职失察或违规操作,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建设和直管部门首当其冲。
第四、工程质量问题:1、荔木隧道总长400多米,隧道仰拱厚度至少有300米以上不达标,没有按设计要求打混凝土,而是底部直接用隧道洞渣回填,然后面上再打混凝土;2、拱架间距没有按设计要求布置,而是拉大距离偷工减料,扫描检测时直接用铁皮掩护,应付检查做资料有关部门配合的天衣无缝。3、路基部分的挡土墙片石混凝土没有按设计要求填充混凝土,严重偷工减料,施工时直接大小石头直接填充一步到位,表面打了一层薄薄的不到十公分的混凝土包住石头。试问这样的到豆腐渣工程能达标吗?通车后能经得住过往车辆的碾压吗?
第五、项目管理问题: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经理部堪称甩手掌柜,中铁十七局公司派遣几个管理人员到项目犹如监工长督促薛理爱干活,却对工程质量,资金去向,民工工资真实发放情况不甚了解,没有付到应有监督监管职责,导致国家项目建设资金被薛理爱、薛勇叔侄二人肆意套取挪用。薛勇、薛理爱所签订得每一份跟项目有关的合同项目部都没有审核把关也没有备份记录,项目外债情况一无所知,把债务关系撇得干干净净。国家明令禁止国家建设工程由私企垫资、国家工程大包大揽给私企业,这些都是国家禁令在351国道改扩建恩施咸丰段却大行其道无人监管。
因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部、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薛理爱、薛勇违规、违法操作,不诚信、不负责、没担当的态度直接导致我公司混凝土加工费至今拖欠260余万相互推诿拒不支付,一直得不到落实,我公司水泥业务未能中标与项目部对接却被骗将项目所用的水泥的水泥款 240多万挂在我公司名下,至今债权债务关系及还款付款义务未转移。
上面所反应的事件均为实情,无一丝参假,请领导调查核实。
第二、材料供应招标问题: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3工区材料供应方面,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经理部与薛理爱合谋,将工程款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等方式,将项目所需钢材供应商通过虚假招标内定由薛理爱堂弟薛理孟为法人的新注册公司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中标,方便薛理爱套取工程款,将该项目实际材料供应商钢材供应业务对接到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而没有与项目部直接对接,致使实际钢材供应商拿不到材料款而直接被薛理爱挪用。水泥材料供应商第一次招标被福建瑾添建材有限公司中标(水泥款和混凝土加工费委托该公司付款),后因薛理爱无法掌控该款项,薛理爱与项目部合谋,以欺骗形式许诺陕西中鸿恒晟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直接中标水泥供应业务,安排参与投标,可对接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划扣混凝土加工费及支付水泥款,我公司信以为真,被骗在未投标的情况下将实际水泥供应商的水泥供应合同转移到我公司名下,薛理爱与项目部合谋启动二次水泥供应招标,最终薛理爱授意项目部确定水泥供应商由其子薛飞为法人的福建耀通鑫康工贸有限公司中标,陕西中鸿恒晟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能中标,直接导致我司无法收到混凝土加工费,而薛理爱再次通过福建耀通鑫康工贸有限公司套取水泥款,而拒不支付水泥款和混凝土加工费。外加剂、地材石料供应以同样模式与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方便薛理爱套取国家工程款,至此薛理爱完全掌控工程材料款,项目材料专款资金任意套取,擅自抽走国家工程款、肆意自由支配,导致项目资金紧缺数次停工,资金断链项目几近烂尾。
第三、资金使用违规计价问题:1、工程款违规超前计价虚报工程量:2022年年底,薛理爱以资金紧缺为由,351国道改扩建400米的上坪园隧道掘进约80来米,却超前约70米做约150米的计价资料上报项目部和业主方,虚报工程量超前计价套取国家工程款;2、材料计价严重失实,因薛理爱能直接掌控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钢材款的支配权,2022年年度3工区材料款计价严重失实,钢材用量存在虚假多计价,水泥用量少计价。具体原因是项目部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因薛理爱授意违规操作,当期应计水泥款不走中标公司账户而擅自划入内定的可操作的钢材中标的咸丰岚恒工贸有限公司账户,具体偏差金额审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进行审计。资金使用问题相关部门不管知道或不知道,任由薛理爱虚报或擅自虚报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致使项目进展困难重重,相关部门都存在失职失察或违规操作,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建设和直管部门首当其冲。
第四、工程质量问题:1、荔木隧道总长400多米,隧道仰拱厚度至少有300米以上不达标,没有按设计要求打混凝土,而是底部直接用隧道洞渣回填,然后面上再打混凝土;2、拱架间距没有按设计要求布置,而是拉大距离偷工减料,扫描检测时直接用铁皮掩护,应付检查做资料有关部门配合的天衣无缝。3、路基部分的挡土墙片石混凝土没有按设计要求填充混凝土,严重偷工减料,施工时直接大小石头直接填充一步到位,表面打了一层薄薄的不到十公分的混凝土包住石头。试问这样的到豆腐渣工程能达标吗?通车后能经得住过往车辆的碾压吗?
第五、项目管理问题: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经理部堪称甩手掌柜,中铁十七局公司派遣几个管理人员到项目犹如监工长督促薛理爱干活,却对工程质量,资金去向,民工工资真实发放情况不甚了解,没有付到应有监督监管职责,导致国家项目建设资金被薛理爱、薛勇叔侄二人肆意套取挪用。薛勇、薛理爱所签订得每一份跟项目有关的合同项目部都没有审核把关也没有备份记录,项目外债情况一无所知,把债务关系撇得干干净净。国家明令禁止国家建设工程由私企垫资、国家工程大包大揽给私企业,这些都是国家禁令在351国道改扩建恩施咸丰段却大行其道无人监管。
因中铁十七局351国道咸丰境2标段项目部、福建鑫元乾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薛理爱、薛勇违规、违法操作,不诚信、不负责、没担当的态度直接导致我公司混凝土加工费至今拖欠260余万相互推诿拒不支付,一直得不到落实,我公司水泥业务未能中标与项目部对接却被骗将项目所用的水泥的水泥款 240多万挂在我公司名下,至今债权债务关系及还款付款义务未转移。
上面所反应的事件均为实情,无一丝参假,请领导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