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7月2号晚上,她向他借钱了,那是他们第三次说话。
想想,第一次是在网路上,忘记谁介绍的了。第二次是在一个小网吧里,她说她在XX网吧,他刚刚好在同学家里,离着不远的路,他过去了,他知道她张得并不怎么样。
第三次,她说,借她100块。
他在想,在考虑,许久,回答说,好。不要过她陪他!
她过来了,那是半夜0点过不久。脚上一双烂拖鞋,肩上披着1件红色的体恤,赤裸着上身,嘴里叼着一根红梅烟,就这么不羁的跟她去见第三次面。
走吧。一句话传到她的耳朵,他说完,上了辆家乡特有的三麻仔,她跟上了。
中午12点,他们出现在广场上,说早饭吧,已经12点了,年轻人都这样吧,早点和午饭都是混着来的。
后来他们分开了。
第二天,他要她过来
好,她回应了他
第四天,同样的要求。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那是第15天,他喊她打包了一份螺蛳粉,超辣型。就这样,女孩入住了他家里。
她知道他没钱,他也知道他们都没钱,女孩说:“我去找工作。”他没工作,那时他也不想工作,只想着游戏,他爸爸一直占着电脑。这让他痛苦无比。
女孩找了份卖被子的工作,他问,那里做好么?
她说,还好,不过会有人认出她,那样不大好多少。
就这样,女孩辞去了那份工作。
好几天过去了,她又说她姑姑那边有个店招人,她想过去看看。
他说,好。他清楚,开始他对她没多大感情的,怎么样都无所谓。
可是女孩在那里没呆到4天,同样的又放弃了那边的工作。过了一个月,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开了家小酒店,她说她要去那里做。他点点头,同意了。
她在里面做服务员,只是上菜和介绍一些菜名,另外就是客人离开后整理餐桌。很简单的工作,同时也是那时一份在那时来说还可以的工作,就是不大体面。他不介意,因为他没工作。
9月16号,她的生日。临近时,很意外的一个电话,她说她朋友要离开了,她想去陪她。他没阻拦,毕竟离开了就很难再见面了。没人能想得到,她没去,而且那天晚上,她在的小酒店去小吃街搞了个小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