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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东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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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迎来了胜诉结果。离婚后,委托人前夫以单位未发产权证为由,始终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致使委托人无法交易房屋。冠领律师通过取证调查,及多项程序,帮助委托人实际实现卖房需求。
  冯香梅的丈夫乌松在婚内分得一套单位房产,此房产物业费、供暖费等均由单位缴纳。
  2009年,他们二人协议离婚时,约定该房产归冯香梅所有。
  离婚后,冯香梅一直未取得房屋产权,且自2016年后实际承担着原由单位缴纳的费用。
  其曾与乌松多次协商过户事宜,对方都以房屋为单位分房,没有收到产权证等理由拒绝配合。
  2022年3月,冯香梅有了出售房屋的想法,便欲通过诉讼解决此事。为此,她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委派了经验丰富的张灵岩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后,认为要成功立案,还需要准备除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之外的其他材料。
  于是,冠领律师通过与法院多次沟通,申请下来了法院调令,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了案涉房屋的权属证明材料,确认了房屋所有权人为乌松。同时,还前往户籍单位查询到乌松的常住人口信息。最终,该案以确定的诉求、事实、理由以及被告,成功被立案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乌松称其承认案涉房屋归冯香梅所有,但单位没有发放房产证,所以其无法配合办理过户。此外,因单位支付了案涉房屋的物业费、供暖费,所以便没有报销其承租房屋的相应费用。对于此项费用,冯香梅应返还给被告。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原被告在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同时,被告所称关于物业费、供暖费的抗辩意见,与本案诉请没有关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案涉房屋归冯香梅所有,乌松应如期配合冯香梅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不过,乌松并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为实际达到委托人的诉求,冠领律师继续代理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房屋正在拍卖中。


IP属地:北京1楼2023-07-13 17: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