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三种精神”产生的主体来看,劳模精神来自劳模群体,劳动精神来自劳动者群体,工匠精神来自工匠群体。这决定了“三种精神”内涵有其差异之处,即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同时,尽管主体不同,但无论是劳模还是工匠,首先都是劳动者的一员;因此,“三种精神”的内涵又有其相通之处,即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一言以蔽之,无论劳模精神还是工匠精神,其精神渊源皆出自劳动精神。甚至可以说,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劳动精神,是劳动精神向更高层次、更高面向的跃升。第二,从“三种精神”的逻辑关系来看,三者涵盖了劳动精神的不同发展层次。劳动精神可分为三种层次,第一层次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劳动者应该具备的精神特征,即“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也就是具备想干、爱干、苦干、实干的基本劳动素养。第二层次是作为一个专业的劳动者,也就是工匠应该具备的精神特征,即“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也就是具备“懂技术、会创新”的专业劳动素养。第三层次是作为一个模范的劳动者,也就是劳模应该具备的精神特征,即“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具备“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卓越劳动素养,具有信仰坚定、胸怀全局、担当奉献、引领示范等精神品质。第三,从“三种精神”的价值导向来看,劳模精神具有政治性、引领性、示范性;工匠精神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严谨性;劳动精神则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基础性。实际上,对于劳动者而言,从劳动精神到工匠精神再到劳模精神的不同阶段,就意味着从一个合格的劳动者到专业的劳动者再到楷模型劳动者的变化过程,也即劳动精神(合格的劳动者)—工匠精神(专业的劳动者)—劳模精神(楷模型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也完成了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持续性劳动、科学劳动、创造性劳动、完美劳动、引领性劳动、幸福劳动等劳动理论与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