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损毁所造成的净损失属于特殊性质的经济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可以列为营业外支出。具体来说,如果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就应该将其归类为营业外支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列支营业外支出的时候,要严格遵守会计核算的原则和规定,并进行充分的说明和披露。如果企业因自然灾害损毁而产生的净损失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准确的披露和说明,有助于投资者正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