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沛慈困惑,她不在乎同事讨厌她,但她常常想,修有多喜欢她?
原来,他喜欢曾沛慈已经到了看见什么都会想到她的程度。
这一天,大队人马正往制作片场赶。沿途经过一家服装店,店面里挂着一条雪纺裙子,浅浅的,嫩嫩的白色,仿佛能把人带进活泼轻松的年代,生动的花点,让这条裙子变得更立体,这种感觉,让人很想亲近。总之,沛慈穿上一定好看。
镫 冥 介 面面相觑,不知道修对着裙子发什么呆?
“等等!”修抛下一句,走进服饰店。五分钟后,提了袋子出来,搞定。
他们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低头理理袖管,表情严肃,一副谁敢问就打死谁的表情。
“走。”他丢下一句,迈步往日的地。
大队人马跟着移动,镫冥介心里想——修在想什么呢?买裙子该不是自己想穿吧。。。不不不,修应该不是变态。。。那会是谁有这么大魅力让修能在工作中分心呢。。。This is a question~
曾沛慈、曾沛慈、曾沛慈……简南勋拎着袋子,心里窃笑,想象她穿裙子的样子,一定很迷人!
她笑时眼睛很亮,不高兴时会先努努嘴警告他,生气时爱跺脚,她常被他气得半死,可是当她这样生气跺脚时,他却觉得她可爱,心情变得很好。
她爱用××牌香水,香水的气味让他联想到茉莉花的香气。不管再忙再累,只要看见她,闻到她,即刻想睡了,不自禁地微笑,懒洋洋地甜蜜着。
来到片场,准备录CD。
他看灯光师打光,化妆师拿测光器检视光度,片场里的女艺人表情兴奋,眼光不时瞟向修,期待他能注意到自己、、、。
他见状,戴上墨镜,表情严酷。
见他神情冷漠,女艺人脸上闪过一抹失落。
修手插口袋,置身吵杂的摄影棚,器材堆置,满地电线纠缠,镁光灯闪啊闪,闪花了他的眼睛,他又想到她了
一想到她,片场顿时蒙上梦幻色彩,吵杂人声淡去。他的脑袋不受控制,记忆倒带,在眼前播放——好象又看见沛慈蹲在地上倒狗罐头,柔声招呼野狗来食。好象又看见她拿碗,笑着帮他舀汤添饭。还有还有,她俏皮地蹬着高跟鞋,在他的车前转一圈,马路漆黑,裙摆飞扬,那晚的她霸住了他的视线;现在,更霸住他的脑袋。
想她的时候,双手就蠢蠢欲动,想拿手机打给她,听她说话。强抑冲动,他苦笑又叹息,现在可不是跟她聊天的时候。
修为工作时分心而感到懊恼,却又尝到一丝丝甜蜜。唉,想不到啊,栽到这女人手上。又不是美若天仙,只不过眼睛比寻常人亮了点,只不过说话比常人有趣,只不过她跟他呛声时激动的模样很可爱,只不过……只不过是一个曾沛慈,却在短短的时间里征服他的心。他的人在工作,心却飞得老远。
年轻时,女友无数,一个换过又一个,约会过两、三次就约到床上 <咳咳,到床上干嘛 我就不说了啊。想象吧~>。从没有像这次,耗一个多月,还谨守分寸。明明想抱她想得要命,却不敢造次,怕她觉得他轻浮随便,于是只好一再告诫自己慢慢来,怕吓跑她。
怕吓跑她?
修失笑。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了?
“别把我当洋娃娃!”在ktv包厢,沛慈拿着裙子,骂修。
她本来已下班回家,洗完澡上床睡觉。结果,他一通电话约见面,仿佛一个星期见面五天还不够,分明他也忙得没空约会啊,可偏要透支这些零碎时间,逮住空就追缉她。
很不争气是,她心里想着不能老依他的时间走,可是耳朵一听见他的要求,嘴巴就自作主张地答应,唉,脑子根本还没来得及思考啊。
结果她跑出来,到指定的ktv。结果呢?他大爷迟到一个多小时,一来就要她换衣服。
原来,他喜欢曾沛慈已经到了看见什么都会想到她的程度。
这一天,大队人马正往制作片场赶。沿途经过一家服装店,店面里挂着一条雪纺裙子,浅浅的,嫩嫩的白色,仿佛能把人带进活泼轻松的年代,生动的花点,让这条裙子变得更立体,这种感觉,让人很想亲近。总之,沛慈穿上一定好看。
镫 冥 介 面面相觑,不知道修对着裙子发什么呆?
“等等!”修抛下一句,走进服饰店。五分钟后,提了袋子出来,搞定。
他们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低头理理袖管,表情严肃,一副谁敢问就打死谁的表情。
“走。”他丢下一句,迈步往日的地。
大队人马跟着移动,镫冥介心里想——修在想什么呢?买裙子该不是自己想穿吧。。。不不不,修应该不是变态。。。那会是谁有这么大魅力让修能在工作中分心呢。。。This is a question~
曾沛慈、曾沛慈、曾沛慈……简南勋拎着袋子,心里窃笑,想象她穿裙子的样子,一定很迷人!
她笑时眼睛很亮,不高兴时会先努努嘴警告他,生气时爱跺脚,她常被他气得半死,可是当她这样生气跺脚时,他却觉得她可爱,心情变得很好。
她爱用××牌香水,香水的气味让他联想到茉莉花的香气。不管再忙再累,只要看见她,闻到她,即刻想睡了,不自禁地微笑,懒洋洋地甜蜜着。
来到片场,准备录CD。
他看灯光师打光,化妆师拿测光器检视光度,片场里的女艺人表情兴奋,眼光不时瞟向修,期待他能注意到自己、、、。
他见状,戴上墨镜,表情严酷。
见他神情冷漠,女艺人脸上闪过一抹失落。
修手插口袋,置身吵杂的摄影棚,器材堆置,满地电线纠缠,镁光灯闪啊闪,闪花了他的眼睛,他又想到她了
一想到她,片场顿时蒙上梦幻色彩,吵杂人声淡去。他的脑袋不受控制,记忆倒带,在眼前播放——好象又看见沛慈蹲在地上倒狗罐头,柔声招呼野狗来食。好象又看见她拿碗,笑着帮他舀汤添饭。还有还有,她俏皮地蹬着高跟鞋,在他的车前转一圈,马路漆黑,裙摆飞扬,那晚的她霸住了他的视线;现在,更霸住他的脑袋。
想她的时候,双手就蠢蠢欲动,想拿手机打给她,听她说话。强抑冲动,他苦笑又叹息,现在可不是跟她聊天的时候。
修为工作时分心而感到懊恼,却又尝到一丝丝甜蜜。唉,想不到啊,栽到这女人手上。又不是美若天仙,只不过眼睛比寻常人亮了点,只不过说话比常人有趣,只不过她跟他呛声时激动的模样很可爱,只不过……只不过是一个曾沛慈,却在短短的时间里征服他的心。他的人在工作,心却飞得老远。
年轻时,女友无数,一个换过又一个,约会过两、三次就约到床上 <咳咳,到床上干嘛 我就不说了啊。想象吧~>。从没有像这次,耗一个多月,还谨守分寸。明明想抱她想得要命,却不敢造次,怕她觉得他轻浮随便,于是只好一再告诫自己慢慢来,怕吓跑她。
怕吓跑她?
修失笑。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了?
“别把我当洋娃娃!”在ktv包厢,沛慈拿着裙子,骂修。
她本来已下班回家,洗完澡上床睡觉。结果,他一通电话约见面,仿佛一个星期见面五天还不够,分明他也忙得没空约会啊,可偏要透支这些零碎时间,逮住空就追缉她。
很不争气是,她心里想着不能老依他的时间走,可是耳朵一听见他的要求,嘴巴就自作主张地答应,唉,脑子根本还没来得及思考啊。
结果她跑出来,到指定的ktv。结果呢?他大爷迟到一个多小时,一来就要她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