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63楼
有人为此专门“指谬”,我把另一方的证据列一下也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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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来对号入座一下,SMSJ也许是说我在为此(竹签子)“专门”指谬吧,幸亏我的帖子还清清楚楚地在那里挂着,我是指了厉华的这个说法没有第一手的历史证据,可惜我不是“专门”为此指谬的,这条只是那个电视片N多的问题之一。你要指我的谬,我欢迎,但拜托你逻辑上周全一些。
2,你替厉馆长罗列证据,当然可以,但是我前面早就说过,我们是没法讨论问题的,因为我们不是站在一个平面上。你的逻辑是,你不是历史学家,所以你只能用一个二手材料作为支持厉馆长之说的证据;而我的逻辑是,要讨论历史问题就要用历史研究的方法,这一点54楼的网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再赘述。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就跟讨论数学问题就要用数学的方法而不是文学的方法一样。
3,我曾托朋友查阅过烈士陵园的江竹筠烈士的档案,也曾采访过烈士同牢的女难友,没有发现钉竹签子之说。
4,既然大家对一些基本的原则都有严重分歧(比如分析历史问题的基本方法),那么讨论问题实际上就是一句空话了,建议大家都不要再争执下去了。
5,最后重申一下,我对“解密江姐”这个节目的指谬绝对不是“专门”为酷刑而指的。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向公众宣传历史的节目,应该是严谨求实而不是信口开河。存疑的历史问题,最好不要当成已被证实的史实去讲,更不适合添油加醋地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