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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十一月的萧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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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萧邦已经远去。只剩下靡靡之音,充斥耳间。

  

  二月的空气是充满硝烟味的。从村子的边缘一直到里面,布满了鞭炮的残屑。从农历上看,从初一到十五,每天都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从早上六点到中午十二点,此起彼伏的炮响将早上的露水轰得一干二净,绝大多数院子里鸡飞狗跳,杯盏狼藉,充满过年的味道。

  就是在这样一个日子,我认识了覃凌。

  村子里的竹林大都是这样一个地方:小径纵横遍布,倒塌的石碑上长满青苔,被废弃的古井里扔满石头和土,浅浅地像一个坑。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捉迷藏。年幼时,竹林就是一片天地。我记不清当时有多少人,但清楚地记得那天覃凌穿着蓝色的防寒服,头上戴着一顶圆形的棉帽。后来由于奔跑发热,她脱掉帽子和外衣,只穿一件红色紧身毛衣,跑动积极迅速,像一条兔子。

  兔子并不成功,几次都被发现,而我却总是在最后慢悠悠地走出来,带着胜利的表情嘲笑覃凌。连续几次以后,覃凌说,怎么每次我都这么倒霉。

  我说,你自己躲的地方不对。

  覃凌跺跺脚说,好,那我跟你走。

  

  拳头,耳光,脚。我记不住我挨了多少下,我用手抱着头,蹲在巷子的墙角一声不吭,任它们落在身上。过了很久,它们终于停下来,张全抓着我的领口把我提起来说,后天下午,听到没有?后天下午,你把钱准备好,我会过来找你。还有,以后不要这么不给面子,要不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张全手松开,一只青色的玉石戒指从我颈上滑落,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声音细碎而震耳,一根绷断的细绳也跟着落下来。张全看了看地上,一脚踏在碎玉上,然后凑近我的脸说,记住,后天下午。

  我的右手从口袋里伸出,把攥了很久的水果刀捅进了他的腹部,刀尖遇到了一点阻力,轻轻一偏,继续滑了进去。

  温热的血顺着刀身流到我的手上,我抽出水果刀,握在手中向外走去,其它人目瞪口呆,自动地让出了一条道。走到巷子口时,我听到身后张全的身体咚地一声倒在地上。

  2002年,我上高二,捅伤了一个人并让他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件事情。一个以书呆子形象多次出现在学校领奖台上的人,用水果刀捅伤了一个以校霸形象多次出现在校际打架事件中的人。学校当然想保我,父亲再到学校里转一圈,我就以正当防卫的名义从这件事里全身而退。而张全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之后,回到学校第一件事却是领取一份留校察看处分通知书。

  后来我在车棚里碰到过张全一次,他脸色发青,指着那条刀疤,瞪着我说,这一刀,总有一天我会还给你的。

  说完他转身牵着一个化妆妖冶,抽烟模样很欠扁的低年级女生扬长而去。

  

  2004年,我终于离开了中学,远离张全,远离我青涩的高中时代到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上大学,在这个偏远的鸟不拉屎的地方继续我的求学生涯。开学后的日子是极度无聊的,从图书馆杂乱的书架里寻找可读的小说成了我唯一能做的事情。

  两个月之后我收到了覃凌的信。她说她现在正读高三,想找我这个考上了重点大学的高材生谈一谈经验。

  于是我开始和覃凌通信,话题漫无边际。

  “十一月,银杏树的落叶铺满林间小径,一片金黄。我希望你能考到一个美丽的学校,开始你飞扬跋扈的大学生活。”

  “我无数次地想像自己走在大学的校园,抱着厚厚的书,踩在落叶上。但很可能,这些,都只是幻想。我的成绩总是没有上涨,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很烦躁。我怕自己考不上。”

  “不会的。等你考上大学了,我们再去那条河。”

  记得吗?你曾经说,你跟着我走。

  

  大一下我继续无聊,在室友的怂恿下给一起上诗歌鉴赏的一个女孩写情书,连续不断地写,终于以微弱优势战胜了其它对手,将其据为己有。

  这里的“其”指的是李其。

  李其和我在一起以后我渐渐地很少回覃凌的信了。我在信中告诉她说我怕我女朋友起疑心。



1楼2006-02-19 15:20回复

      然后,我就真的没再收到覃凌的信了。

      和李其在一起的日子还是快乐的。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抱着两袋爆米花像两只老鼠一样贪婪地吃。或者爬到三教楼顶上,我紧紧抱着她,看乌云慢慢地布满城市的上空。

      炎热的七月,一个下午,李其挂着新买的mp3和我走过电影院,她突然拔下一只耳机塞到我耳朵里,她说你听。

      耳机里传来不痛不痒的声音,有个男的在里面含糊的唱着什么。

      她看到我一脸的茫然,说,周杰伦的,你没听过啊?

      我更加茫然地摇头。

      她说,唉,真拿你没办法。然后她指了指海报说,我们去看电影吧,周杰伦的,《头文字D》。

      于是我们走进电影院。那是我们大一所看的最后一场电影。

      走出电影院已是晚上,街上的灯次第点亮。李其突然心血来潮似地取下手上的戒指,然后说要给我挂在脖子上。我突然想起多年前在那个混乱的巷子里发生的事,推开了她的手。

      李其生气地说,你干嘛啊?

      我顿了一下,说,没什么,只是不敢接受……我对自己没信心。

      李其笑笑,推开我的手,然后掏出一根红线,穿过指环,圈着我的脖子系在我脑后。于是我的胸前又挂了一枚戒指。她看了看,满意地笑,然后顺势挽过我的头吻我。

      

      放暑假回去以后,我一直没见到覃凌。只是听说她没有考上大学,又没有复读,现在正跟着她的一个表姐一起在一个服装批发市场做销售。

      整个暑假是沉闷的。我一直在家里写着程序准备开学后的计算机二级考试,偶尔和以前的同学出去打打篮球,逛逛街。直到我快回学校的前两天,突然接到了覃凌的电话。

      晚上我和覃凌沿着商业街一直走,覃凌和以前一样活泼,我只字不提高考,只是聊聊,开心地斗嘴。走过电影院门口时,我说,要不,我们去看场电影吧。

      覃凌说,没时间了。我晚上不能太晚回去。

      我指着电影院门口的小摊说,那要不……我请你吃东西?棒棒糖要不要?

      覃凌用手指点一下我的头说,那么大个人了还吃棒棒糖,真没追求。然后顿了一下说,我要。

      覃凌和我嘴含棒棒糖在街上压马路,我突然因此感到莫名的快乐。

      后来我又给她买水。她说只要百事。她说,我喜欢周杰伦。

      我嘘了一声,然后在接下来的谈话里大贬周杰伦,大谈废墟乐队和Blink182。我指着天空说,摇滚才是王道。

      覃凌学我嘘了一声,说,反正我就喜欢周杰伦。听歌只听他的,喝饮料只喝百事,牙膏只用高露洁,手机只用动感地带。嗯,只是衣服做不到只穿美特斯?邦威。

      我突然想起了李其。我说,怎么都这样。我女朋友还是喜欢周杰伦。

      覃凌的表情暗淡了一下,但很快喜笑颜开地说,是吗?她漂亮吗?

      我说是。然后我问,你呢?有男朋友了吗?

      覃凌说,有了。我姐给我介绍的,以前和你好像是一个学校的,叫张全。

      我一怔,突然感到莫名的难受,所有的喧闹都远远离开,只听得到空旷的风的声音。

      覃凌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说,哦,我要回去了。那条街很乱。

      于是我和她走出城中心,沿着二环路走了一段路,她指着一条又黑又深的小巷说,我就住这里面,是单位上的宿舍,和另一个女孩住同一个房间。。

      我说,那走吧,我送你。

      她说,不行,太危险了,叫辆出租车吧。

      我终于知道这条路危险到什么程度。很多出租车司机一听是去那里面,就直截了当地说,那里面不去。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们始终没有拦到一辆车。覃凌站在我身边,高高的路灯洒下昏黄的光芒,把影子拖得很长很长,而夜气正一点一点地侵入身体。我突然很想抱紧她。但我只是拉住了她的手。我说,覃凌,不要再这样过了,你还是回学校复读吧。

      覃凌的脸色暗淡下去,她轻轻地摇头,她说,没有用了。再读一年也是这样。我知道,我不是一个读书的料。

      然后她似乎不耐烦地说,唉,怎么还拦不到车啊。于是她掏出手机说,干脆我给我男朋友打个电话叫他过来送我回去。

      于是,我又见到了张全。那一刻我觉得他像一个影子一样,从未从我身边消失。

      覃凌挣脱了我的手,跑过去牵着张全。张全看着我,面带嘲讽的表情说,这算不算报复?

      我一言不发,沉默地看着他们。

      覃凌说,哎,我们回去了。

      张全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的脸,他说,好,我们回去。然后他挽过覃凌的肩膀说,谢谢你陪我女朋友逛街逛了那么长时间。

      我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覃凌突然又转回身来说,喂,我送给你的那枚戒指你还在吗?

      我说,不在了。在我高二的时候被一个混蛋弄碎了。

      张全若无其事地背对着我。覃凌哦了一声,转身和张全一起向漆黑的巷子走去。

      

      十一月的一个下午,我和李其在图书馆看书看到被赶出去。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李其突然又拔下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她说,你听,还是周杰伦的,新专辑。

      我突然又想起了覃凌,那个同样喜欢周杰伦的女孩,却一直活在边缘。当那些在学校里明亮的教室里坐着的女孩一边上自习一边戴着耳机听着流行音乐的时候,她却在一条漆黑的巷子里,不知道路的出口。

      我说,你是不是很喜欢把耳机往别人耳朵里塞啊?

      李其嘿嘿一笑,说,怎么样?

      我说,这张专辑什么名字?

      她从书包里拿出一张CD盒,印刷精美的封面上那个男子面无表情。

      十一月的萧邦。

      

      我十四岁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女孩一起捉藏,后来她说要跟着我走。

      于是我们一起走,穿越竹林,穿越初醒的冻土和树木,穿越充满硝烟味的空气和喜气洋洋的鞭炮声,来到河边。河水浅浅地铺在布满石子的河床上,有飞鸟轻盈地在白色的石头上跳跃滑翔。我们静静地坐在河堤上,听天空中云飘过的声音。

      她对我说,我有件东西送给你。

      于是,她取下手上戴的青色的玉石戒指,然后拿一根红绳系住挂在我的脖子上。

      从一开始,我就喜欢你。

      后来我为了这枚戒指用水果刀捅伤了一个人,后来她成为这个街头混混的女朋友,那个混混没有抢走我的钱,却抢走了我心底很多叫做美好的东西。

      

      十一月,萧邦已经远去。只剩下靡靡之音,充斥耳间。

    


    2楼2006-02-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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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06-03-0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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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06-03-1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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