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及电力通信管道工程设计1.1 设计依据
(1)设计基础资料;
(2)国家有关规范、规程;
(3)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文件。
1.2 设计范围
立交桥、跨线桥、辅道、地面道路及道路相关场所的功能性照明设计。
1.3 设计照明标准
(1) 机动车道照明标准
级别 道路类型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最小值 备注
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总均匀度Uo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均匀度UE最小值
Ⅰ 快速路 2.00 0.4 0.7 30 0.4 10 0.5 立交桥主线段
I 主干路 1.5 0.4 0.7 20 0.4 10 0.5 地面辅道(除胜利三路)
II 次干道 1.5 0.4 0.7 20 0.4 10 0.5 地面辅道(胜利三路段)
(2) 交会区照明标准: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支路交会时Eh,av维持值分别不小于50lx、30lx、30lx,照度均匀度UE均不小于0.4。
(3)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实体分隔,其平均照度为相邻机动车道的照度值的1/2,但不小于相邻人行道的照度。
(4) 人行道与非机动车分设,人行道的平均照度为相邻非机动车道的照度值的1/2,且不小于流量较低的道路人行道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5lx。
(5) 本工程各道路机动车道照明设计值如下: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机动车道宽度(m) 光源类型 布灯方式 安装间距(m) 功率(W) 灯具个数 平均照度(lx) LPD(W/m²)
高架桥 主干路 18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1.0
高架桥 主干路 20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0.92
高架桥 主干路 25.5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0.72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8.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4 1.04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10.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3 0.84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11.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3 0.77
1.4 光源及灯具选择
(1) 光源:城市道路功能照明主要光源有高压钠灯和LED灯。高压钠灯为道路照明的主要光源,光效高,光线透雾性好,但显色性不高。LED为新型光源,显色性好,光效高。本工程拟采用LED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光源功率分别为:250W及120W。
(2) 灯具:选用适用于城市道路的具有较好配光曲线和高效率的灯具,灯具的防护等级为IP65。灯具的技术要求:采用截光型,高压铸铝外壳,ALGLAS镀层反射器,钢化玻璃灯罩,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
照明灯具配用变功率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交叉口、路面展宽段等采用泛光灯,并作特殊布置。
1.5 照明方式
本次设计道路功能照明主要分为主要分为高架区照明、地面道路照明、高架快速路照明以及匝道照明。照明设计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本次设计道路照明平均亮度(照度)达到城市快速路的标准。
1)高架快速路采用12米单、双臂路灯照明,路灯安装在两侧栏杆上,间距30米,光源采用250W LED光源。
2)地面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采用10米单、双臂路灯照明,路灯安装地面两侧设施带内和人行道上,间距30米左右,光源采用250W LED光源。
3)高架下部照明采用250W嵌入式壁装LED隧道灯具。
1.6 照明供电及控制
(1) 路灯电源:在道路沿线根据负荷区域划分,设10kV/0.4kV箱式变电站3座,箱变容量为160kVA及315KVA.负责本次设计照明用电,箱式变电站设在道路两侧的绿地内。
(2) 路灯控制:在箱变内设路灯控制箱,内装路灯智能控制装置,具有光控、时控和智能控制的功能,并预留与路灯管理部门远程控制的通讯接口。
(3) 路灯接线:路灯灯具配线采用三相跳接,以满足三相负荷平衡的要求。
(4) 电缆及敷设:照明干线选用YJV-0.6/1kV, 4x35+1x16mm2电力电缆。路灯电缆在绿化带、人行道下及高架防撞墙内穿D110PVC管敷设;穿越车行道时,改穿SC100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二端设穿线手井,并至少预留一根备用保护管。路灯电缆在绿化带或人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5m,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7m。高架防撞墙内除路灯电缆保护管外,另预留景观照明、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线缆保护管,管径采用D75塑料管。
(5) 接地及过电压保护:
1、为防雷电过电压损坏设备,在低压进线处装设电涌保护器。
2. 为防雷电波侵入,电缆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
3. 路灯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系统,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系统。在任一地点的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 路灯灯杆的金属外壳均应与人工接地体可靠连接。
5. 每回路灯出线均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整定值为30mA。
6. 路灯保护接地做法:利用路灯电缆中的一芯做专用接地干线,所有灯杆及灯具金属外壳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 且需作重复接地(路灯利用混凝土基础配筋并预埋φ25镀锌圆钢接地)。路灯灯杆的重复接地电阻应≤10欧。如若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则继续增加人工接地极直到满足电阻要求为止。所有电焊连接点均需刷沥青防锈漆做防锈防腐处理。具体做法按照《接地装置安装》14D504。
7. 15m及以上路灯按三类防雷设施考虑,灯杆顶部应配置接闪器,利用金属灯杆作引下线。
1.7 节能设计
1. 选用高效节能型LED灯,灯具效能限值不小于100lm/W;在标称工作状态下,灯具连续燃点3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6%,灯具连续燃点6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2%。LED灯具可通过内置控制调节程序,自动调光,达到节能效果。
2. 常规布灯路段道路照明功率密度LPD值满足规范要求。
3. 合理选用电缆截面,减小配电线路的有功损耗。
4. 灯具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1.8 施工注意事项
1. 电缆敷设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电缆与室外地下设施平行敷设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缆敷设》(D101-1~7)中的有关规定。
2. 电缆保护管使用套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3. 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4. 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 无特殊情况,路灯应按设计图布置方式、位置、间距安装,如有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地下管线或公交车台上有架构物等相冲突的地方,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灯杆根部做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
7.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装置。
8. 为避免道路二次开挖或桥梁段、挡土墙段 、管线无法安装的现象出现,路灯工程施工必须与道路、挡土墙土建施工应密切配合,同步做好过路预埋管的施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图纸以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9.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图纸与现实实际情况不符之处,协商解决。
(1)设计基础资料;
(2)国家有关规范、规程;
(3)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文件。
1.2 设计范围
立交桥、跨线桥、辅道、地面道路及道路相关场所的功能性照明设计。
1.3 设计照明标准
(1) 机动车道照明标准
级别 道路类型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最小值 备注
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总均匀度Uo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均匀度UE最小值
Ⅰ 快速路 2.00 0.4 0.7 30 0.4 10 0.5 立交桥主线段
I 主干路 1.5 0.4 0.7 20 0.4 10 0.5 地面辅道(除胜利三路)
II 次干道 1.5 0.4 0.7 20 0.4 10 0.5 地面辅道(胜利三路段)
(2) 交会区照明标准: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支路交会时Eh,av维持值分别不小于50lx、30lx、30lx,照度均匀度UE均不小于0.4。
(3)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实体分隔,其平均照度为相邻机动车道的照度值的1/2,但不小于相邻人行道的照度。
(4) 人行道与非机动车分设,人行道的平均照度为相邻非机动车道的照度值的1/2,且不小于流量较低的道路人行道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5lx。
(5) 本工程各道路机动车道照明设计值如下: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机动车道宽度(m) 光源类型 布灯方式 安装间距(m) 功率(W) 灯具个数 平均照度(lx) LPD(W/m²)
高架桥 主干路 18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1.0
高架桥 主干路 20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0.92
高架桥 主干路 25.5 LED 双侧对称 30 250 2 32 0.72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8.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4 1.04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10.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3 0.84
辅道地面道路 主干路 11.5 LED 单侧布置 30 250 1 23 0.77
1.4 光源及灯具选择
(1) 光源:城市道路功能照明主要光源有高压钠灯和LED灯。高压钠灯为道路照明的主要光源,光效高,光线透雾性好,但显色性不高。LED为新型光源,显色性好,光效高。本工程拟采用LED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光源功率分别为:250W及120W。
(2) 灯具:选用适用于城市道路的具有较好配光曲线和高效率的灯具,灯具的防护等级为IP65。灯具的技术要求:采用截光型,高压铸铝外壳,ALGLAS镀层反射器,钢化玻璃灯罩,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
照明灯具配用变功率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交叉口、路面展宽段等采用泛光灯,并作特殊布置。
1.5 照明方式
本次设计道路功能照明主要分为主要分为高架区照明、地面道路照明、高架快速路照明以及匝道照明。照明设计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本次设计道路照明平均亮度(照度)达到城市快速路的标准。
1)高架快速路采用12米单、双臂路灯照明,路灯安装在两侧栏杆上,间距30米,光源采用250W LED光源。
2)地面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采用10米单、双臂路灯照明,路灯安装地面两侧设施带内和人行道上,间距30米左右,光源采用250W LED光源。
3)高架下部照明采用250W嵌入式壁装LED隧道灯具。
1.6 照明供电及控制
(1) 路灯电源:在道路沿线根据负荷区域划分,设10kV/0.4kV箱式变电站3座,箱变容量为160kVA及315KVA.负责本次设计照明用电,箱式变电站设在道路两侧的绿地内。
(2) 路灯控制:在箱变内设路灯控制箱,内装路灯智能控制装置,具有光控、时控和智能控制的功能,并预留与路灯管理部门远程控制的通讯接口。
(3) 路灯接线:路灯灯具配线采用三相跳接,以满足三相负荷平衡的要求。
(4) 电缆及敷设:照明干线选用YJV-0.6/1kV, 4x35+1x16mm2电力电缆。路灯电缆在绿化带、人行道下及高架防撞墙内穿D110PVC管敷设;穿越车行道时,改穿SC100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二端设穿线手井,并至少预留一根备用保护管。路灯电缆在绿化带或人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5m,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7m。高架防撞墙内除路灯电缆保护管外,另预留景观照明、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线缆保护管,管径采用D75塑料管。
(5) 接地及过电压保护:
1、为防雷电过电压损坏设备,在低压进线处装设电涌保护器。
2. 为防雷电波侵入,电缆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
3. 路灯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系统,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系统。在任一地点的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 路灯灯杆的金属外壳均应与人工接地体可靠连接。
5. 每回路灯出线均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整定值为30mA。
6. 路灯保护接地做法:利用路灯电缆中的一芯做专用接地干线,所有灯杆及灯具金属外壳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 且需作重复接地(路灯利用混凝土基础配筋并预埋φ25镀锌圆钢接地)。路灯灯杆的重复接地电阻应≤10欧。如若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则继续增加人工接地极直到满足电阻要求为止。所有电焊连接点均需刷沥青防锈漆做防锈防腐处理。具体做法按照《接地装置安装》14D504。
7. 15m及以上路灯按三类防雷设施考虑,灯杆顶部应配置接闪器,利用金属灯杆作引下线。
1.7 节能设计
1. 选用高效节能型LED灯,灯具效能限值不小于100lm/W;在标称工作状态下,灯具连续燃点3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6%,灯具连续燃点6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2%。LED灯具可通过内置控制调节程序,自动调光,达到节能效果。
2. 常规布灯路段道路照明功率密度LPD值满足规范要求。
3. 合理选用电缆截面,减小配电线路的有功损耗。
4. 灯具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1.8 施工注意事项
1. 电缆敷设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电缆与室外地下设施平行敷设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缆敷设》(D101-1~7)中的有关规定。
2. 电缆保护管使用套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3. 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4. 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 无特殊情况,路灯应按设计图布置方式、位置、间距安装,如有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地下管线或公交车台上有架构物等相冲突的地方,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灯杆根部做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
7.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装置。
8. 为避免道路二次开挖或桥梁段、挡土墙段 、管线无法安装的现象出现,路灯工程施工必须与道路、挡土墙土建施工应密切配合,同步做好过路预埋管的施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图纸以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9.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图纸与现实实际情况不符之处,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