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对妊娠的影响:
01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活动致妊娠丢失的风险增加,如:流产、胎死宫内和死产,约有20%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会发生流产和死产。妊娠丢失的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是狼疮活动度增加和抗磷脂综合征。狼疮活动发生的时间影响妊娠丢失率,妊娠早期的狼疮活动所致危险最大。妊娠早期蛋白尿、低血小板血症和高血压分别是妊娠丢失的独立危险因素,具上述任何一种危险因素者的妊娠丢失率达30%~40%。
02早产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最多见并发症:发生率约33%,原因包括子痫前期、胎盘功能减退和早产胎膜早破,其中早产胎膜早破是主要原因,须密切监护。早产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妊娠前和孕期狼疮活动、高血压。疾病临床活动程度较高和血清学活动度较高是预测早产的两个主要因素;血清学活动是指抗ds-DNA水平升高、C3或C4水平降低。
03新生儿狼疮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稳定期发生率为8.3%,活动期45%)发生率增高;狼疮肾炎孕妇子痫发生率为64%;由于存在凝血、抗凝、纤溶之间不平衡,所以产后有出血倾向。
妊娠对SLE的影响
:目前较一致的认识是:约有50%的SLE在妊娠过程中出现SLE病情加重或复发,在妊娠的各个时期和产褥期均可出现,疾病活动期妊娠病情较易恶化。处于非活动期的SLE孕妇中,有10%~30%的患者在妊娠中或产后数月内出现病情复发和恶化;而SLE病变处于活动期的孕妇患者SLE恶化的机会比非活动期高2~3倍,尤以妊娠早期和产后更为多见。
SLE患者怀孕注意事项:
怀孕条件
1.无重要脏器受累,血肌酐<2mg/dl,尿蛋白<0.5g/d,肾小球滤过率> 40ml/min,无脑动脉栓塞病史、肺动脉高压和瓣膜疾病。
2.经正规治疗,病情已控制缓解1~3年以上(至少半年)。
3.激素量较小和未用免疫抑制剂或停用氨甲喋呤和环磷酰胺3~6个月
孕前准备
为减少育龄期女性SLE患者的妊娠并发症,获得良好的妊娠结果,需在受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在妊娠期间对疾病进行严密监控。
1.如果计划妊娠,备孕前应向风湿免疫科、妇产科医生进行生育咨询并进行相关评估。
2.孕前应常规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24小时尿蛋白、抗双链DNA抗体、抗磷脂抗体、抗-SSA/Ro及抗-SSB/La抗体,作为各项指标的基础水平。
3.持续药物治疗的SLE患者,在计划妊娠前,应调整用药
与正常孕妇相比,SLE孕妇更应注意:
1.孕期不仅仅到妇产科就诊,还应该到风湿免疫科就诊,监测病情活动、药物毒性、胎儿发育情况等。
2.把握孕期药物的使用,有些药物如甲氨蝶呤孕期不能用,有些药物如羟氯喹孕期可用。
3.更应关注补充叶酸,尤其是刚停用甲氨蝶呤的患者,孕前3个月和整个孕期均应该使用。
4.在孕16~18周以后,需关注抗SSA或SSB抗体是否导致胎儿心脏异常,包括心脏传导阻滞等。
5.更应注意预防感冒,因孕期可能更易感冒。
内容转载自牟方祥患友之家gzh
01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活动致妊娠丢失的风险增加,如:流产、胎死宫内和死产,约有20%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会发生流产和死产。妊娠丢失的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是狼疮活动度增加和抗磷脂综合征。狼疮活动发生的时间影响妊娠丢失率,妊娠早期的狼疮活动所致危险最大。妊娠早期蛋白尿、低血小板血症和高血压分别是妊娠丢失的独立危险因素,具上述任何一种危险因素者的妊娠丢失率达30%~40%。
02早产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最多见并发症:发生率约33%,原因包括子痫前期、胎盘功能减退和早产胎膜早破,其中早产胎膜早破是主要原因,须密切监护。早产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妊娠前和孕期狼疮活动、高血压。疾病临床活动程度较高和血清学活动度较高是预测早产的两个主要因素;血清学活动是指抗ds-DNA水平升高、C3或C4水平降低。
03新生儿狼疮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稳定期发生率为8.3%,活动期45%)发生率增高;狼疮肾炎孕妇子痫发生率为64%;由于存在凝血、抗凝、纤溶之间不平衡,所以产后有出血倾向。
妊娠对SLE的影响
:目前较一致的认识是:约有50%的SLE在妊娠过程中出现SLE病情加重或复发,在妊娠的各个时期和产褥期均可出现,疾病活动期妊娠病情较易恶化。处于非活动期的SLE孕妇中,有10%~30%的患者在妊娠中或产后数月内出现病情复发和恶化;而SLE病变处于活动期的孕妇患者SLE恶化的机会比非活动期高2~3倍,尤以妊娠早期和产后更为多见。
SLE患者怀孕注意事项:
怀孕条件
1.无重要脏器受累,血肌酐<2mg/dl,尿蛋白<0.5g/d,肾小球滤过率> 40ml/min,无脑动脉栓塞病史、肺动脉高压和瓣膜疾病。
2.经正规治疗,病情已控制缓解1~3年以上(至少半年)。
3.激素量较小和未用免疫抑制剂或停用氨甲喋呤和环磷酰胺3~6个月
孕前准备
为减少育龄期女性SLE患者的妊娠并发症,获得良好的妊娠结果,需在受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在妊娠期间对疾病进行严密监控。
1.如果计划妊娠,备孕前应向风湿免疫科、妇产科医生进行生育咨询并进行相关评估。
2.孕前应常规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24小时尿蛋白、抗双链DNA抗体、抗磷脂抗体、抗-SSA/Ro及抗-SSB/La抗体,作为各项指标的基础水平。
3.持续药物治疗的SLE患者,在计划妊娠前,应调整用药
与正常孕妇相比,SLE孕妇更应注意:
1.孕期不仅仅到妇产科就诊,还应该到风湿免疫科就诊,监测病情活动、药物毒性、胎儿发育情况等。
2.把握孕期药物的使用,有些药物如甲氨蝶呤孕期不能用,有些药物如羟氯喹孕期可用。
3.更应关注补充叶酸,尤其是刚停用甲氨蝶呤的患者,孕前3个月和整个孕期均应该使用。
4.在孕16~18周以后,需关注抗SSA或SSB抗体是否导致胎儿心脏异常,包括心脏传导阻滞等。
5.更应注意预防感冒,因孕期可能更易感冒。
内容转载自牟方祥患友之家g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