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n个样本的优良中差评分(分别用a、b、c表示),其中每一个评分的权重相同,总权重为1。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总分和平均分:计算总分:将所有样本的评分加起来,得到总分S,公式为:S = na + nb + nc。计算平均分:将总分除以样本数,得到平均分A,公式为:A = S / n。例如,如果有10个样本的评分,分别是8、6、4,则总分为(108+106+10*4)= 180;平均分为180/10 = 18。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每个样本评分的权重不同,则需要先进行权重归一化处理,使得每个样本的权重都相同,再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总分和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