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于1991年颁布的一项法律,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身体健康,规范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减少吸烟对健康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烟草专卖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定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实行专卖制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对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和管理,包括烟草制品的包装标识、广告和宣传、税收管理等方面;规定了烟草专卖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包括烟草专卖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总之,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健康和社会利益,规范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减少吸烟对健康和社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