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转专业转专业条件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入学满两学期;(三)通识类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互转,另须专业基础课程全部及格);(四)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录取条件;(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通识类必修课程总分(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互转,专业基础课程成绩计入总分)排名在全班总人数的前40%以内的;2. 确有专长,并有充分证据(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奖等)证明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3. 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相应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