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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劳荣枝供词与逻辑的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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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闹得沸沸扬扬,具体案情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说了,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劳荣枝的供词与事实逻辑的矛盾之处。
以下并非本人信口胡诌,而是真实的发生在法庭上的对话,虽不是一字不落,但大体要表述的就是这么个意思。
就从第一桩案子劳法二人灭熊启义全家说起。
矛盾一:庭审期间,劳荣枝一直狡辩说不知道法子英在杀人。
法官问劳荣枝:法子英杀害熊启义的事你知道吗?
劳荣枝:我不知道,他(法子英)说抢劫完就把熊启义给放了。
法官:你既然知道法子英放了熊启义那你俩怎么还敢去人家里抢劫?
劳荣枝:我……(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一次打不下太多字,请看一层楼)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27 13:40回复
    矛盾二:温州案,劳法二人绑架了同和劳在夜场工作的同事梁某,并逼迫她拿钱赎命。后来梁某被迫骗刘某过来,也被劳法二人绑架。
    法官问:梁某为什么要骗刘某过来?
    劳荣枝:是梁某自愿的,她说刘某有钱!
    本人点评:梁某命都在你俩手上,还敢说她是自愿的!真够无 齿的!
    矛盾三(也是矛盾最多之处):殷建华遇害案。
    1999年7月23日上午,法子英对劳荣枝说,我出门取钱,中午十二点前不回来就是我被抓了,你就把他(殷建华)勒死(说明此时殷建华还活着)替我报仇。其后当天法子英取钱被抓,五天后发现殷建华的尸体和劳荣枝留下的一张字条,劳荣枝不知去向。字条上写着:亲爱的,我先走了,我在家里(事先商量好的窝点)等着你。(这一点劳法二人的供词惊人的一致!只是法子英没机会看到这张字条了。)
    而劳荣枝在法庭上辩称,她22号晚上就离开了出租屋。那本人想问问,既然她22号晚上就已经离开了,那23号上午法子英的话难道是对空气说的?逻辑上讲的通吗?而且按照劳荣枝的说法,她前一天晚上就离开了,说明已经和法子英当面道过别了,还有必要留下这么一张字条吗?
    以上的逻辑矛盾之处充分说明劳荣枝满口谎言,她22号晚上根本就没有离开,一直在出租屋!甚至23号上午她也在,并且在法子英走后一直看管着殷建华!
    根据尸检报告显示,殷建华死亡的时间是24号,法子英23号被抓的,人是24号死的,死因是被勒死!那么只要是个逻辑思维正常的人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法官问:殷建华是谁杀的?
    劳荣枝:不是我杀的就是他(法子英)杀的,没有第三个合作者。
    结合以上这些情况,亲手杀害殷建华的凶手是谁呼之欲出!
    而劳粉对上述供词与逻辑矛盾之处视而不见,选择性失明。只拿着过去的判决书来下定论,因为旧判决书上写着是法子英亲手杀害了殷建华,也不管是不是符合事实逻辑,难道法子英在看守所会隔空杀人?!
    所以通过以上这些情况我们也能看出劳粉的良苦用心,对他们女神劳荣枝有利的全部都是真理,对自己女神不利的都是证据不足,伪证!真是为了拯救和保护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连脸都不要了!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5-2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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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还有本人没想到的,欢迎大家积极补充!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5-2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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