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四有公民是指要培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素质的公民:1. 有爱国心:热爱祖国、尊重法律、履行公民义务,为祖国发展和人民幸福贡献力量。2. 有集体观念:关注他人、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3. 有道德情操: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品德高尚、具有正义感、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等优良品质。4. 有创新精神:具有探索精神、创新思维,勇于拥抱变化,不断学习进步,为社会进步和创新发展作出贡献。而这些素质的培养需要有关部门、教育机构以及家庭共同合作,通过教育、文化、媒体等手段加强国民素质教育,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