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定金是不可以随意退还的。因为认购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应该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定金是在认购书中作为违约金或者是抵扣房款的一部分,那么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定金作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卖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此外,如果认购书中规定了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况,比如在一定期限内退房、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等情况,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认购书的具体约定和当地房地产法规来确定。建议在签订认购书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