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
领域自治是游戏自由的应有之义。既然认可怎么玩游戏是玩家的自由(有条件的自由,条件这里略),那么领域内的问题自然也由他们自己决定。只要有领域就有自治,我认为有游戏史以来都是这样的,但与之同在的是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跨域评价/跨时评价(非贬义,这里暂不作评价,只是说存在这种事实),算是一对矛盾。即使是通常认为很跨域的蓝绿时代,精确炮阵问题也得问冰冰,机制问题也得问数据党。即使是很自治的当下,造型玩家做手超名录,某一领域玩家评各领域奖项或作综合盘点,跨域和跨时其实是仍然存在的
所以根本问题应该不在于跨域,而是有没有足够的交往理性。如果有,跨域评价也可以处理得中肯客观。如果没有,就算局限于本领域内的评价也能让人不舒服
当然,作为手段而非目标本身,领域自治可以很便捷地处理一些问题,像JD的例子。只需知道它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一种决定自己如何玩游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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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管理者为何强调自治?
游戏领域分化并纵深发展的事实。没有谁能精通各个领域(不一定是不能,可是事实是没有),理论上如果有这个“全能者”,那么他在技术意义上是最合适的管理者。于是我们所作的所有探讨是关于无全能者时如何管理的问题。解决办法只列举二。一是制造全能者,让一个人去精通各个领域。二是强调领域自治,又形成一种机制让各领域的自治意见集中到管理层,让管理层成为领域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很明显二比较可行。所需的工作是管理者与各领域重要玩家加强联络。最代表性的设施则是精审群
可惜的是,精审群不很成功。以自治的理念出发却造成了意见表达的保守,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如个人之间的纠葛,比如管理者凝聚力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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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的程度?
楼主的文章已经对“自治不就是不让人说话”作出回答。这涉及的就是自治的程度问题
先对自治作一种结构分析吧:
(1)积极自治,意思是领域决定自己的事
(2)消极自治,意思是要求免于域外干涉——“干涉”这个词是由“自治”作反义推导出来的
程度问题主要发生在消极自治上,我们面临一个问题:怎么样算“干涉”?如何尝试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发现干涉这个词没法作一种直观而不诉诸引申的解释。辩护者可以说,域外的评论者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不具有实在的权限,或许也没有某种更抽象的“话语权”而得以影响他人的观念,因此谈不上“干涉”。除非我们作一种遥远的引申,认为干涉=冒犯,没错,就是冒犯
冒犯,就是一种不太合理的域外言论 让域内玩家合理地感到不舒服。
自治的程度也就藏在“不太合理”和“合理地”两个词上面。而这又指向了某种交往理性,它对域外者,域内者,旁观者,都提出了要求
对于域外者,要避免【冒犯】,至少要做到在可以发表域外评价的空间发表,比如说你的个人贴吧、B站号,而不是明确反对域外评价或习惯上不太接受域外评价的该领域专属Q群等空间。其次是礼貌和尊重,属于基本交往礼仪,不展开。再次,如果对自己的认识没有充分的信心,不充分肯定自己意见的正确性,应该非常谨慎而非张扬地表达。
对于域内者,首先可以在专属空间自行确定相应的谢绝跨域的规则,而面对外部空间的域外评价,保持一种随和的态度是更被推崇的,或许也有机会在与域外的交流中找到一些对本领域有用的认识。如果不好的结果终究发生了,则可以作为自治者集中正式地表达意见。也可以寻求管理者的公权限支持,不仅是强制手段,还有将自治意见作为主流意见进行宣传,总之有一些相对温和的救济方法,不一定诉诸骂战
对于旁观者也要求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尤其当察觉到火药味时,注意别让自己变成拱火者
以上要求是把三方都理解为善意而提出的。现实中有恶意的人存在,区分争论中的善意者和恶意者是极重要的。但我仍愿意在此倡导一种善意理解的精神
……从而,笔者并不认可绝对的自治,而是有程度限制的,这也是TJ的《领域自治相对论》要说的意思。当然,楼主对“不让说话”那个问题的回答也表明楼主意不在于绝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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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领域”。我毫无疑问支持领域自治,但认为广义的自治不限于领域。关于这个问题楼主提的是造型圈,提出的壁垒与耕地两条件也比较合理。但似乎只能区分什么是成熟领域什么是边缘领域,而不能回答应不应自治的问题
如果我们都同意游戏自由的理念,那么它显然不会局限在领域的自治上。就算一些游戏内容是所谓“流派”,或者所谓边缘领域,或者更小,小得只有一个命题,玩这个命题的玩家仍有对他所玩的决定权。
领域的大小与成熟或边缘,可能会带来自治程度的区别。比如我们对外行评造型阵接受度较高,但对外行评无炮接受度较低。但没有自治之有无的区别,小领域同样有自己的圈内话语且这种圈内话语同样值得重视。这与我前面所说的,有领域就有自治、但同时跨域普遍存在的说法是一致的。
或许有些问题并不需要通过领域自治来解释,而只需基于一些更基本的认知,比如:我们对暴论接受度低
因为我们知道外行有自己的审美,而审美是主观的,审美评价一般不会被当成暴论→外行评造型阵接受度高
因为无炮技术比较精深,外行容易出暴论→外行评无炮接受度低
以上解释链条是比较完整的,没必要在中间插入是不是领域、能不能自治的判断,如:
因为我们知道外行有自己的审美,而审美是主观的,审美评价一般不会被当成暴论→造型阵不是领域,不能自治→外行评造型阵接受度高
因为无炮技术比较精深,外行容易出暴论→无炮是领域,能自治→外行评无炮接受度低
回避是否领域能否自治的问题,也是出于本人的平等观吧,我想避免这样一种误解:“大领域天赋人权,而小领域只能忍受不公”
其他想法或许改天再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