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彬财税讲堂知识分享[心]VX:15940703390
问:今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3]36号)》规定:
一、从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继续实施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
三、工伤保险继续实施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非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的政策。
问:今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3]36号)》规定:
一、从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继续实施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
三、工伤保险继续实施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非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