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定的,不是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意见和决定书应当于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出”,这里提到的30日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所以,在此处提到的30天并不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在法律中,“自然日”是指自令日或者计时日起计算的24小时,一般是中午12点到第二天中午12点的活动或者事物所指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和休息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一般都将“期限”以自然日为依据,规定期限(如:30日、60日、90日等)的期限是自然日,不能以当日开始计算,即使前一天为休息日,期限也不会算到休息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