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这个倒霉蛋。那是14年的事了,当时笔试进了国务院,因为我是在职考(我在一家非国有商业银行),按通知要求需要《同意报考证明》,我电话去商量,想延期到面试后提供,谁知对方根本不给商量的余地,只说材料不齐不能面试。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费了不少唇舌总算开好了去面试,结果还是没上岸,只能回到单位继续上班,也想过干脆不做了,但外面工作确实不好找,人还是要先养活自己为先。这件事让单位都知道了我要走,也是弄的很尴尬。不过好在同事和领导还算素质高,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只是大家闲下来的时候聊天会问我以后还考不考。就这样腆着老脸又混了3年,17年考上事业单位走了,20年又考公上岸。现在想来,《同意报考证明》这个东西真是时代的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