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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厌恶贝志诚先生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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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极易受人暗示。……群体总是处在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觉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于是,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影响力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法】庞勒:《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所以,我对贝志诚先生的行为深感厌恶,因为他将自己扮演成为英雄和正义的化身,试图逾越法律,通过对民众意志的操控而调动民众,以使他们沦为自己的话语机器并进一步增强自己身份的“英雄”色彩。不幸的是,太多的人在他的话语暴力下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所以,我厌恶他的行为,厌恶他的本质上乃是歧视民智的行为。这种厌恶,与孙维是否为凶手无关!或者说,孙维是否为凶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贝志诚先生行为的本质。
最后,鉴于大多数人的素质,我再次谨在此声明:我尊重您使用恶毒、肮脏的话语对我进行谩骂和诅咒的“权利”,但我也同样保留我进行回击的权利。我郑重在此声明:所有对我的谩骂和诅咒的话语必将发生于谩骂和诅咒我的人的身上。因为这是您行使“谩骂权”所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1楼2006-02-17 05:30回复
    “群体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极易受人暗示。……群体总是处在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觉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于是,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影响力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法】庞勒:《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所以,我对贝志诚先生的行为深感厌恶,因为他将自己扮演成为英雄和正义的化身,试图逾越法律,通过对民众意志的操控而调动民众,以使他们沦为自己的话语机器并进一步增强自己身份的“英雄”色彩。不幸的是,太多的人在他的话语暴力下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所以,我厌恶他的行为,厌恶他的本质上乃是歧视民智的行为。这种厌恶,与孙维是否为凶手无关!或者说,孙维是否为凶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贝志诚先生行为的本质。
    最后,鉴于大多数人的素质,我再次谨在此声明:我尊重您使用恶毒、肮脏的话语对我进行谩骂和诅咒的“权利”,但我也同样保留我进行回击的权利。我郑重在此声明:所有对我的谩骂和诅咒的话语必将发生于谩骂和诅咒我的人的身上。因为这是您行使“谩骂权”所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2楼2006-02-17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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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45.178.*
      昨天,翻到前几日网易采访贝志诚的视频了。 
        看了一遍,猛然又想起从前论坛里一些天马行空的猜测:小贝才是凶手啦,小贝意在炒作啦…… 
        在这个异常残酷的现实社会里,我觉得有的人会有这种想法也不足为奇,只要不是恶意地中伤,总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是存疑的。 
        不过,看过视频之后,我的感觉是:感动、惭愧。 
         
        根据我的观察,贝志诚的家庭环境应属较优越的那种,并且自我优越感也较强,易冲动,不服输。可能年少时候的他,还颇有些轻狂。 
        不过,这种“轻狂”并不妨碍他对于同学的救助和对于真相的探究,可能也正是这种“轻狂”会让他“站出来说话”。 
        在整个访谈过程中,我觉得他一直有点紧张。我可以确定这是一个没什么城府的人,甚至而立之年的他还会有那么点毛头小伙子的冲动。 
        他回答问题的时候很谨慎,也没有把自己定义为“英雄”。 
        从一些对答中,我感觉其实他也是被卷进来的——当年一个年轻人因义愤而发言,从而被卷入一场浩浩荡荡的论战及持续十年的追凶过程中。 
        他最初并非故意,但他的言论让他站在了峰口浪尖上。这可能是他最初的状态。可以说,他并非故意在“制造”一个所谓的英雄,那么,“炒作”之说当属子虚乌有。 
        至于有人说他是凶手,我觉得无非是一些标新立异的想法,为了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每个时代都会有人发出这样的言论的。 
        在我眼中,贝志诚未必是十全十美的英雄,但在众人避之惟恐不及的情境中,他站出来说话,我敬佩他;当自己身处峰口浪尖之上时,他不退缩,我敬佩他。 
        最让我心安的是: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回答问题的时候是真诚的。那么我对他的所有的疑问也都不存在了,我有点惭愧,但是,我认为在这个案件里,我至少可以很踏实地相信一个人的真诚,不管以后怎样,至少现在我看到那么一点点希望。 
         
        写得乱七八糟的,一点感受。 
      (作者: 210.83.48.* 2006-2-17 11:26)


      3楼2006-02-18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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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5.224.*
        苍天在上
        不是不报
        时机不到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支持敬佩小贝


        4楼2006-02-2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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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志城在朱令一开始病危的时候就在互联网上为朱令寻求过帮助,还有其他的善举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

          我觉得贝先生的人品还是靠的住的,他站出来也是为了澄清事实并想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楼主说的也并非没有道理,贝先生此举也确实有一些误导大众的嫌疑,但是请楼主注意一点:贝先生的出发点是为了扮英雄调动民众还是为了还原真相?这两个可能都是有的,轻易否定哪一点都不合理,楼主三思。


          5楼2006-02-2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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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5楼:贝先生当然可以呼吁对该案予以重新审视,但是他作为一个公民个体,在公众传播媒介上对另外一个公民个体予以“加罪化”的指责绝对是反法治的。而他的这种作法本身也暴露出了他对待法律的无知和对民主本质的误读!所以,他的动机也许是善良的,他的为人也许是善良的,可是人世间有多少悲剧是以“善良”为名义而发生的呢?!


            6楼2006-02-2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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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说的是,在警方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这样对一个即便是有嫌疑的人施加舆论压力确实不合法,事情最后如果孙维是凶手那么贝志城无疑会被人们视为真正的英雄而崇拜并当作榜样;若孙维不是凶手那么贝志城一定会被追究一定的责任。

              其实楼主大可不必对贝志城的所作所为如此气愤,他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就如同和陈凯歌较劲的胡戈一样,他的本来目的未必是大家所猜测的要出名,何况对贝志城此举的评价最终还是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

              还是那句老话,楼主和3楼的说法虽然对立,但也各自有各自的道理,楼主可以在保留自己意见的同时不妨也考虑考虑3楼说的话,世界上毕竟还是好人多嘛。

              至于楼主所说的“他作为一个公民个体,在公众传播媒介上对另外一个公民个体予以“加罪化”的指责绝对是反法治的。”是没错,可问题在于那个孙维,为什么不追究贝志城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不告他?这不能不让人起疑。换了你我恐怕早不干了,更何况她家的背景,不觉得奇怪么楼主?其实孙维应该对维护自己的权利比任何人都上心的,可她对贝志城的指责却没有付诸法律,那么我只能认为她心中有愧,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人绝对支持贝志城的原因之一吧。

              出现了这种事应该是孙维首先找法律而不应该是法律找孙维,你的名誉权被别人损害自己理应还击,国家法律没有义务天天盯着你,何况贝志城在网上公开发表自己的言论也是合法的,至于对孙维指责的不合法性应该由孙维本人去寻求法律手段讨公道而不是你我在这里谴责贝志城所能解决问题的,不是么楼主?


              7楼2006-02-2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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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西之贤者:从我最初关注朱令事件开始,我也一度认为孙维就是凶手无疑,而这种认识当然来自于我对大多数帖子所传达出来的信息的判断。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的这个判断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或者事实作为依托,我甚至再次仔细阅读了我能够看到的所有倒孙的帖子,试图能够找到某种证据和事实的支持,但是在许许多多的长篇大论、貌似严密的推理中,我所读出的仍然是“猜测”两个字。我不禁开始对自己的先前判断进行反思:我是如何形成这种无事实为根基的判断的?公众讨论中的多数意见又是如何形成的?在我反思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种危险,一种群众自认为“政治上正确”的情绪上的危险,而这种危险的情绪又是与1966-1976那段历史的群众情绪何其相似!于是我天真地在朱令吧上提出自己的上述观点,试图让大家能够稍微冷却自己有些狂热的情绪,暂时让自己的“正义感”服从于事实和证据,而我所得到的则是被删贴、删贴和删贴!而且朱令吧吧主的爱岗敬业精神着实让我敬佩:无论我在何时发布帖子,即使是早至凌晨三点钟,我的帖子也会被及时删掉。悲哀啊,悲哀,西之贤者先生/女士,您认为当下的情形与“一言堂”有何不同?您认为当下的讨论是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下进行么?
                所以,西之贤者先生/女士,我非常欣赏您文明的论辨态度,但我保留自己的意见:第一,即使孙维最后被法律认定为凶手,我认为当下的讨论依然对她而言是不公平的:大众舆论既已形成,谁又能够肯定这种公众意见将来不会左右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也许他/她就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普通网友呢!而大众舆论对相左意见的封杀必然会闭塞法官的视听。兼听则明恐怕还是非常有道理吧?第二,您把贝先生的作法与胡戈相比,我认为不妥:贝先生依凭自己的判断所得出的结论是某一个人有“罪”,而且罪名还不轻。而胡戈则是文艺批评,是对一部电影的评判,没有对人身进行攻击。所以二者还是大有不同吧。第三,您认为依据正常的思维,如果孙维为无罪,她应该对贝先生的作法提出反击。我想,一如我的一贯观点,自由乃是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只要他不违法,而这种自由据以产生的理论基础乃是每一个人并不比其他人更为明智,因此任何人都无权替他人作出判断。既然如此,尽管依据所谓的常理,孙维应该对贝先生的作法进行反击,但是不反击也是她的权利,我们当然无权干涉,更无权对别人的一个完全合法的行为进行指摘。您觉着呢?
                最后,感谢您对我的帖子的回复。


                8楼2006-02-2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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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西之贤者:从我最初仅仅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而关注朱令事件,到现在自己也参与到这场讨论之中来,真的是有很多感慨。从自己受所谓“主流”意见的影响并成为“主流”的一部分到自己退出“主流”甚至站在了“主流”的对立面,这样的一个心迹历程所反映出来的并不是我被“群众”抛弃的孤独感,而是自己在“群众”的狂热面前的耻辱感,这种耻辱感既是由自己亦为“群众”的一分子而生出,更是为我们的“群众”而生。而在这样一个由于个人悲剧(朱令)而引发的公共讨论中,我却经由“群众”的表现而依稀看到了这个民族的悲剧。当然,我也是“群众”的一分子,因此当这场悲剧真正降临时,每一个同为“群众”的你我都在劫难逃,会被钉到历史的耻辱柱上。袁崇焕这位悲情英雄的下场是不是为我的此一论断给出了一个最好的注脚?而晚近那十年的历史难道就真的已经走出了“群众”的回忆?所以,我们的历史并不缺乏能够被英雄“一呼百应”的“群众”及其热情,我们缺乏的乃是对英雄行为能够进行冷眼旁观的审慎和镇静。因此,在我看来,贝先生的行为就有些“跳梁”的味道,而我们的群众更是成为被“牧”的“羊”。
                  以上拉拉杂杂,不成逻辑,唯愿贤者能够明白我所欲言又止的东西。
                  言归正传,关于您的上一个帖子,我的个人意见如下:
                  第一,关于我在朱令吧的帖子被删一事。原本我并没有想在朱令吧发主题帖,只是对一些帖子进行了回复,比如认为网友素描初学者的求真精神才是我们现在最需要的,但是被删。于是我很愤怒,并且由此及彼,对动员了这些专制群众的贝先生的作法产生了厌恶之情,并且写出了“我为什么厌恶贝志诚先生的作法”这个帖子发在朱令吧上,但是被删。于是我更加愤怒,就将帖子贴在了贝志诚吧上。其实,我的初衷很简单,无非只是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对待朱令事件而已。感谢您的建议,让我换个ID再在朱令吧上发帖子,但是那个吧我已经不屑再去,而且我相信即使我再次发帖,我的帖子的命运必定多舛。至于吧主删我帖子的原因,我不是他/她,不好枉加猜度,总之我自己问心无愧,自信没有糟蹋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美妙语言的行为。
                  第二,关于张亮虐猫一事,我完全赞同您的观点。这毕竟是一个以人为本的世界,因为其他生灵而对人类自身进行践踏在我看来这是反人类的行为。我一直以为,人当然要善待其他生灵,但是不善待其他生灵的人就未必不是好人,反过来说,善待了其他生灵的人也未必就一定是好人。只将关注的情感投之于其他生灵之上,而漠视、践踏同为人类的其他人的感受,在我看来乃是伪善的极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帖子的认真态度和及时回复。文字能够被人认真阅读,就是我的思想被人认真阅读,此乃是我的无上幸福。


                  10楼2006-02-2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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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是我的知音啊。
                    我的心路历程和楼主相似。

                    从一开始“天妒红颜”的震怒,到后来的反思。

                    从一开始从众,到后来的自我孤立。

                    谁解其中味阿


                    11楼2006-03-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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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在上 
                      不是不报 
                      时机不到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支持敬佩小贝! 幸亏有贝志诚,要不大家怎么会知道朱令被人害得生不如死,还不能申


                      13楼2006-03-1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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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92.74.*
                        孙维是否为凶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贝志诚先生行为的本质。 


                        ------------------素描同志,就凭这句话,我诊断他犯轻度精神分裂症,请你帮忙请个义工送他去医院看医生,如果他的家人因为他犯病嫌弃他的话。 
                         我相信,来这里的人,绝大多数是关心“孙维是否为凶手”的正直网友,只有一小撮包括你,还有你用化名“头大”“麻大”等内心阴暗的小人之外。


                        14楼2006-03-1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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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92.74.*
                          孙维是否为凶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贝志诚先生行为的本质。 


                          ------------------素描同志,就凭这句话,我诊断他犯轻度精神分裂症,请你帮忙请个义工送他去医院看医生,如果他的家人因为他犯病嫌弃他的话。 
                           我相信,来这里的人,绝大多数是关心“孙维是否为凶手”的正直网友,除了一小撮包括你,还有你用化名“头大”“麻大”等内心阴暗的小人之外。


                          15楼2006-03-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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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248.44.*
                            楼主可能是toliman,楼主是什么人你自己清楚,犯不着说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话。
                            当我看到楼主说素描的求真精神时,我简直要笑晕了,就素描这样的人,还求真精神?他/她除了污蔑抹黑贝和朱家外,就是极力为孙维开脱,如果他/她用事实条理分明地指出孙维不是凶手,那我会尊重/她。


                            16楼2006-03-1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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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如果贝制成用事实来证明孙维是凶手,我也会尊重他


                              17楼2006-03-14 1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