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转为公办学校:1. 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公办学校相应标准。包括校舍、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2. 学校连续两年的生均经费支出超过公办学校的平均水平。3. 学校连续两年的毕业生升学率和就业率达到公办学校的平均水平。如果学校符合以上条件,可以通过向当地教育局提交申请来转换为公办学校。在转换过程中,学校需要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并进行相关的资产评估和财务清算等工作。同时,学生家长也需要重新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公办学校的要求进行报名和录取等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转公办学校政策以当地教育局的规定为准。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