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业吧 关注:2,458,244贴子:19,257,334

足协遭质疑!记者:公然挑战FIFA,或依据国安球迷的反应来处罚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难怪我们足球不行


IP属地:安徽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3-05-09 09:12回复
    人情世故


    IP属地:河南2楼2023-05-09 09:53
    回复
      难得仗义执言的,看看他评论区那些四处散德行的某地球迷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5-09 09:55
      回复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裁判不是没有看到这个犯规动作,而且是看到了、处罚了,对于黄牌判罚,视频裁判组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样的情况下追加处罚就等于是改判场上裁判的判罚结果。那么我们要问:场上裁判结果足协可以随意更改吗?比如进攻球员个人或者队友有明显犯规,但是球进了,此球绝对无效,比赛结束后足协可以更改比分吗?


        IP属地:辽宁4楼2023-05-09 10:04
        收起回复
          照这么说世界杯上的冤案,国际足联用自己的规则可以在赛后选择性的给予平冤昭雪,裁判还有啥叼用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5-09 11:08
          回复
            看淡了,其实一直这样的,就欺负欺负那些在足协没话语权的俱乐部,当年登巴巴在踢上港前一场抬脚过高吃了张黄牌,等到🦶上港前一天周五下班前王小平签字停赛一场,呵呵,去哪说理去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3-05-09 12:36
            回复
              化悲痛为力量吧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3-05-09 12:42
              回复
                一派胡言,博主知道自己露怯了,自己已经删了。


                IP属地:北京8楼2023-05-09 12:43
                回复
                  我一直觉得建业业余30年,但看看足协的表现,岂止是业余!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05-09 13:16
                  回复
                    这么干我们不奇怪,奇怪的是,国安不敢对上港这么干,2015年开始工体被吹客场哨,这是我们之前想象不到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05-09 13:32
                    回复
                      🐢则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3-05-09 13:48
                      回复
                        人家把追加处罚条件细则给你截图出来了,您看一眼了么?再说这是足协官方调查后产生的结果,当值主裁和var、avar肯定要进行内部评议的,只不过人家不公布而已,这博主自己都删了这条微博了…还bb叨叨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3-05-09 14:17
                        收起回复
                          搞不了多拉多,搞不了FIFA,还搞不了你河南建业?
                          把多拉多的气撒你们身上了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3-05-09 14:32
                          收起回复
                            我才看中超两三年就已经被中超的业余深深折服了,当然我不是洗舒尼奇的暴力行为,只是对中超这种“人情”式的职业处理手段感到折服。规矩就是笑话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05-09 15:31
                            收起回复
                              英足总也是业务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3-05-09 17: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