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形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形式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一)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对学习、生活、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问题开展社会调查、科学研究,并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三)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二、项目申报(一)申报原则项目申报以学生自主申报为主,也可以由学院规定项目组队申报。(二)申报条件1.创新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创业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为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对成绩突出,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一年级学生此条件可放宽)。学院应鼓励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提高大创项目学生参与率。2.每位学生只允许参与1个项目,有参与大创项目不良记录者(抄袭、中途无故放弃等)不得参与再次申报。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1名,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指导教师各1名。4.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雷同,但允许在往年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深入研究活动。三、项目管理1.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项目变更、结项评审等工作,并对所有立项项目归档备查。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后,将同意立项项目进行汇总、公示。2.各学院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创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立项项目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立项数。3.大创项目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比例(1:2:3)划分项目等级,分别是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校级项目。各等级项目实施周期均不超过1年。各等级项目结项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要求》。4.项目结项完成后,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优秀项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