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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因为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的开通,顺德房价从两万降到了九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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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
(1)该小区的《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该条款规定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物业公共部分的修缮等服务费用,还要求业主另外缴纳,实际该条款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
(2)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3)该小区为商用物业,但开发商承诺了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电费,没有在合同里面明确表述。
(4)该小区没有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严重侵犯了业主和权利。






IP属地:广东16楼2024-02-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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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出了名的坑海,不信你试试[酷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4-02-2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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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
      顺德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现今是事故不断,三天两头地停电、停水,房子到处漏水,越来越难以为继,租赁的商家的经营也越来越难以为继了。物业租不出去,就只够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勉强维持了,现在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向发展商缴纳租金,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和发展商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外部的收入目前只有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了,因为这个项目很多物业是发展商自持的,所以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基上是靠卖出去的物业缴纳的管理费在苟延残喘,如果全体业主不交管理费,发展商和物业都得被饿死。
      今天要向大家说一下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这些违法条款都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1.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这一条款中约定说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费用,其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现实的情况是发展商公共的电费是由业主共同分担的,这是不符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希望广大业主起来维护自身利益。
      2.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十条关于保险的条款明显免除了被告的责任,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却不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哪有这样的道理?
      3. 由于原告所购房屋出现渗水、停电停水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被告物业服务费,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维权。
      4. 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5. 广大业主须要求在《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里明确水电费收费标准按普通民用收费标准收取,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证明,如超出普通民用水电费收取标准部分,业主可以从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6. 要求物业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业主须按比例享受公推部分的收益。
      以上是本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发展的一些不合理条款,大家还发现什么不合理条款,希望大家补充,让我们大家共同起来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IP属地:广东18楼2024-03-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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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政府坚持制止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私自挪用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的违法行为
        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双方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关于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的收支问题,一方面包括业主缴纳的物业费,还有发展商需要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因为这个小区想当多的物业是由发展商自持的,按道理这些发展商持有的物业也应向物业缴纳跟业主同样费率的物业服务费,但是发展商须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有没有缴纳物业费?缴纳了多少物业费?这些都是一个谜,所以业主没有办法了解物业的真实收入支出情况,所以他们没有资格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自开盘6年多来,自始至终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权利的小区公共部分的广告收益、公共部分的出租收益等都没有公开,这些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都被物业、发展商中饱私囊了,有了这些不正当收入,物业、发展商还惦记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真是不要脸到家了,建议广大业主坚决抵制物业、发展商这种不要脸的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业主有物业的微信、app等各类沟通方式,物业从来没有向我们通报过各类收入、支出,在这样不明不白的情况下,物业没有资格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希望政府能够介入调查!还业主一个知情权!






        IP属地:广东19楼2024-07-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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