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即由所在支部填写本表,并及时装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 二、填写本表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从上小学填起, “何地、何单位” 要写全称,“任何职”填写主要职务。 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需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 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起学习、工作过的人。 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子女等。 未参加任何党派的“政治面貌” 需填写“群众”。 主要社会关系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以及与发展对象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