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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单眼视力群体政策现状调查及思考
在第一部分,我们讲到:《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但单眼视力群体因其隐蔽性和边缘性导致未能充分享
有平等待遇权的情况也实际存在。从政策上来说单眼视力群
体是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也缺乏相应的保障。那么有哪些
法律规定认可单眼群体的?哪些方面缺乏相应保障?在整
个法律框架体系内,单眼视力群体的权益边界在哪里?下一
步,我们又应当如何去呼吁或者说改善?本文通过文献搜集、
政策查询和访谈等方式搜集了单眼视力群体政策相关资料,
通过对比分析,为促进单眼视力群体的政策发展提出建议
一、概述
政策是指政府、政党或其他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
各项规则和采取的行动的综合,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和政府
通过政策对群体的行为进行引导、约束和规范。单眼视力群
体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接受政策的约束和限定,政府和有
关部门为了“视力预防和保护”等目标针对单眼视力群体制
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和制度。这些规章和制度构成了单眼视力
群体在社会生存的法律制度空间,单眼个体在制度内可以享
有相应的权利,若超出该体系范畴则面临受创的较大风险
。因此,整理和熟悉当下单眼群体的政策体系是必要的,它
有利于我们增强对生活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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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眼视力群体政策现状
根据视力政策文本高频词汇的发展动态研究,新中国成
立以来,我国的视力政策经历了走向从模糊走向清晰,由片
面走向全面,由难行走向可行和由随意走向科学。单眼视力
群体的政策也逐步完善,有序扩展,通过查阅法律、体检公
告和咨询等方式,笔者对单眼视力群体政策进行了搜集与整
理,目前单眼视力群体政策主要分布在人身权、受教育权、
劳动权和路权四个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享有基本视力保障。单眼视力群体的视力政策和
正常人群一样享受基本的视力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了视力预防标准。为有效预防近视的发生,我国政
府先后制定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相
关卫生标准和《近视防治指南》等等,并将近视预防作为学
校卫生工作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落实儿童视力检查服务。国
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 0~6 岁儿童眼保健
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
11 号),根据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眼及视觉发育特点,结合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 0~6 岁儿童提供
13 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三是积极推进百万复明工程。
2009 年开始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实施“百万贫困白内
障患者复明工程” 项目,让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接受复
明手术,解决其因病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14
(二)受教育呈现分化。受教育权是指个人拥有接受教
育的权利,单眼视力群体也有权利接受平等的教育。在高考
以前以成绩为导向的学习阶段,单眼视力个体与常人无异。
在高考后选填志愿的时候,单眼视力群体与常人开始出现分
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笔者对
相应的情况进行了梳理,详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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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单眼视力群体无法就读专业有
11 个,不宜就读专业高达 51 个,其中还包含专业大类,具
体的专业限制数量要远高于 51 个,自此,单眼视力群体生
活与常人开始出现分化。研究生、博士招录基本参考高考体
检标准,所以其受到的约束基本上是等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