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数字经营生态小程序奖励政策2023年4 月1最新奖励政策
5. 【规则说明】
5.1【签约条件】
(1)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签约。
(2)服务商需成功签约支付宝数字化服务商联合发展计划(详见https ://p.alipay.com/page/techservice/jbp )。
(3)同一服务商主体仅能签约一次政策(具体签约主体以系统内第一次成功完成签约记录为准)。
特别提示:为实现本政策的激励效果,服务商和商户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会被系统认定为同一服务商或商户主体:同一支付宝账号、同一证照、同一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加盟店、直营店 或其同一集团下不同品牌商户)、服务商之间有控股关系、商户之间有控股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具体判定结果,请以系统提示或账单显示为准。如您名下公司具有股权关联或品牌关联,请您谨慎选择签约本政策的主体。
5.2【激励条件】
服务商所开发或代开发的小程序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商方可获得业务协作费,具体条件如下:
(1)商家主体需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机构(不包含个人)且具备合法、合格资质。服务商应向支付宝提供和反馈真实、完整、准确的有效的信息、名称和简称、有关的证照资料以及其 他支付宝指定铺设的物料,确保上述资料信息不存在重复、错误、虚假、伪造等情况,并承诺向支付宝提供上述信息系已获取相关主体的授权。
(2)小程序由服务商通过支付宝开放平台创建的小程序模板(技术标准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mini/isv/powx7g )生成或代开发(技术标准详见:
https://opendocs .http://alipay.com/mini/006197 )形式完成小程序上架,且需具有达标门店。
特别提示:通过支付宝服务商平台 (http://P.alipay.com)--服务优选商机撮合平台内已获“优选认证”模板上架的小程序,推广运营服务商签约本政策后,如其推广运营的小程序及其门店符
合本政策标准,协作费将发放给推广运营服务商。通过服务优选商机撮合平台内未获“优选认证”的普通模板上架的小程序,如小程序及门店符合本政策标准,协作费将发放给已签约本
政策的系统提供服务商。系统提供服务商与推广运营服务商可针对上述协作费用,根据双方实际合作模式自行约定结算方式。
(3)小程序符合《小程序企业经营类目要求》 规定的准入类目并已接入指定产品能力,具体产品能力符合本方案项下对于“独立小程序”、“搜索关键词配置”、 “物料扫码”、 “消
息召回配置”、 “搜索直达配置”、 “支付宝首页素材提报”、 “支付成功页运营”、 “接入支付券”、 “接入商家券”、 “接入券包”、 “接入商户会员卡”、 “接入省卡”、 “接入
安心充储值会员”、 “小程序服务提报”、 “接入小程序订单中心”、 “小程序自主推广MAU”、 “小程序私域留存MAU”、 “真实蚂蚁门店”等标准和定义,具体接入数量符合本方
案及《小程序企业经营类目要求》 的要求。
(4)小程序内所产生订单和券等交易为有效交易。如主协议提前终止的,则只计算主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有效交易。
(5)因同一客户,即商家主体 (MID) 下可能会有多个支付宝账号 (PID) 并通过该账号开发和运营数个小程序(APPID)。本政策中,我们仅计算服务商所服务的同一客户名下最先达标 合格的小程序的数据并予以激励,对后续达标合格的小程序不予计算和激励。
(6)同一服务商主体签约本政策后,其作为商家身份开发和运营的小程序不纳入本政策考核范围。
(7)客户系统向支付宝传输的参数必须正确带入服务商的PID、 服务商ID。 服务商PID以服务商签署本协议的支付宝账户为准,服务商ID以标准技术文档中要求的方式获取的为准。
(8)小程序在政策考核有效期内未受平台违规通知或处罚(如信息发布不规范、经营不规范、技术质量违规、功能体验违规等,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我们特别提示您,支付宝有权 视违规程度和处罚结果,对受处罚的小程序不予结算,或自小程序整改完成后按本政策标准进行考核和结算。 (《小程序违规处理规则》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rules/rules mini/nowgsa ; 《 “违规与处罚”查询处理商家操作手册》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rules/rules platform/tfw8vc )
5.3【追溯奖励】
为了回馈一直积极推进支付宝私域运营的广大服务商,对报名并成功签约本方案的服务商,我们会在其加入本政策后,追溯其在2022年1月1日至本政策签约日期间内通过提供小程序模板 生成或代开发上线的小程序接入数据。如签约后小程序同时满足本政策的开发接入和达标门店标准,我们会在签约当月予以追溯开发接入奖励。如小程序签约后保持持续运营,我们会以 服务商签约时间为节点持续考核相关数据,并按照本政策予以运营活跃考核激励。
5. 【规则说明】
5.1【签约条件】
(1)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签约。
(2)服务商需成功签约支付宝数字化服务商联合发展计划(详见https ://p.alipay.com/page/techservice/jbp )。
(3)同一服务商主体仅能签约一次政策(具体签约主体以系统内第一次成功完成签约记录为准)。
特别提示:为实现本政策的激励效果,服务商和商户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会被系统认定为同一服务商或商户主体:同一支付宝账号、同一证照、同一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加盟店、直营店 或其同一集团下不同品牌商户)、服务商之间有控股关系、商户之间有控股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具体判定结果,请以系统提示或账单显示为准。如您名下公司具有股权关联或品牌关联,请您谨慎选择签约本政策的主体。
5.2【激励条件】
服务商所开发或代开发的小程序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商方可获得业务协作费,具体条件如下:
(1)商家主体需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机构(不包含个人)且具备合法、合格资质。服务商应向支付宝提供和反馈真实、完整、准确的有效的信息、名称和简称、有关的证照资料以及其 他支付宝指定铺设的物料,确保上述资料信息不存在重复、错误、虚假、伪造等情况,并承诺向支付宝提供上述信息系已获取相关主体的授权。
(2)小程序由服务商通过支付宝开放平台创建的小程序模板(技术标准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mini/isv/powx7g )生成或代开发(技术标准详见:
https://opendocs .http://alipay.com/mini/006197 )形式完成小程序上架,且需具有达标门店。
特别提示:通过支付宝服务商平台 (http://P.alipay.com)--服务优选商机撮合平台内已获“优选认证”模板上架的小程序,推广运营服务商签约本政策后,如其推广运营的小程序及其门店符
合本政策标准,协作费将发放给推广运营服务商。通过服务优选商机撮合平台内未获“优选认证”的普通模板上架的小程序,如小程序及门店符合本政策标准,协作费将发放给已签约本
政策的系统提供服务商。系统提供服务商与推广运营服务商可针对上述协作费用,根据双方实际合作模式自行约定结算方式。
(3)小程序符合《小程序企业经营类目要求》 规定的准入类目并已接入指定产品能力,具体产品能力符合本方案项下对于“独立小程序”、“搜索关键词配置”、 “物料扫码”、 “消
息召回配置”、 “搜索直达配置”、 “支付宝首页素材提报”、 “支付成功页运营”、 “接入支付券”、 “接入商家券”、 “接入券包”、 “接入商户会员卡”、 “接入省卡”、 “接入
安心充储值会员”、 “小程序服务提报”、 “接入小程序订单中心”、 “小程序自主推广MAU”、 “小程序私域留存MAU”、 “真实蚂蚁门店”等标准和定义,具体接入数量符合本方
案及《小程序企业经营类目要求》 的要求。
(4)小程序内所产生订单和券等交易为有效交易。如主协议提前终止的,则只计算主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有效交易。
(5)因同一客户,即商家主体 (MID) 下可能会有多个支付宝账号 (PID) 并通过该账号开发和运营数个小程序(APPID)。本政策中,我们仅计算服务商所服务的同一客户名下最先达标 合格的小程序的数据并予以激励,对后续达标合格的小程序不予计算和激励。
(6)同一服务商主体签约本政策后,其作为商家身份开发和运营的小程序不纳入本政策考核范围。
(7)客户系统向支付宝传输的参数必须正确带入服务商的PID、 服务商ID。 服务商PID以服务商签署本协议的支付宝账户为准,服务商ID以标准技术文档中要求的方式获取的为准。
(8)小程序在政策考核有效期内未受平台违规通知或处罚(如信息发布不规范、经营不规范、技术质量违规、功能体验违规等,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我们特别提示您,支付宝有权 视违规程度和处罚结果,对受处罚的小程序不予结算,或自小程序整改完成后按本政策标准进行考核和结算。 (《小程序违规处理规则》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rules/rules mini/nowgsa ; 《 “违规与处罚”查询处理商家操作手册》详见: https://opendocs.alipay.com/rules/rules platform/tfw8vc )
5.3【追溯奖励】
为了回馈一直积极推进支付宝私域运营的广大服务商,对报名并成功签约本方案的服务商,我们会在其加入本政策后,追溯其在2022年1月1日至本政策签约日期间内通过提供小程序模板 生成或代开发上线的小程序接入数据。如签约后小程序同时满足本政策的开发接入和达标门店标准,我们会在签约当月予以追溯开发接入奖励。如小程序签约后保持持续运营,我们会以 服务商签约时间为节点持续考核相关数据,并按照本政策予以运营活跃考核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