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级别上,省级政府中市县两级统称地方政府,所以市长大于县局长。市长是地方政府的首脑,负责统筹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各项工作,受省级政府委派、直接对省政府负责,是地方政府的最高主管领导者,而县局长则是市政府下一级政府,负责全县的一般性管理工作,主要对市政府负责。由于给予市长的权力以及责任较广泛,因而在历史上,也就得出了市长大于县局长的定论。再者,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县局长向市长就职的情况日渐增多,说明县局长也处于一个大的职位,其实质的差别在于上级的不同,一个直接对省级政府负责,而一个对市级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