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是唐朝时期的官职,是地方负责人。司马在唐朝分为司马、长史两个级别。司马主要负责地方政务,负责行使全面性官员职责,包括审核文书,评定应征兵役名单,分配任务,监督地方官吏依照相关规定完成行政工作,在司法领域分配审理案件并根据情况认定罪犯的罪行等。长史的职责则是负责督察司马任务,督促司马有效完成任务,以及帮助协调上级部门下达的政令和上报有关事宜。司马在唐朝一般是按地区来划分,有州县司马和节度使司马两种,前者主要负责州县内的行政事务,后者主要负责有关节度使的行政事务,还负责协助前者进行行政管理。长史负责督查司马的地方责任,并负责将上级部门的政令传达给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