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iator,来自拉丁文的gladius,意思是剑。古罗马时期的角斗士是奴隶或自愿者,他们被训练成参加竞技场角斗激烈的表演,他们可能雇佣私人武术教练,学习不同的武器和技术,并在角斗中使用它们。角斗士可能会使用矛,弓,剑,投掷武器,盾牌和其他武器,以及准备战斗时所必需的装备。角斗士可能被赋予不同的社会身份,例如士兵,罗马贵族或希腊斗士,他们可能佩戴面具或护甲,以防止损伤。角斗士的战斗表演通常既有斗争的激情又有技巧,他们的比赛可能会持续几小时,最终由观众决定胜负或由博彩老板宣布结果。在罗马时代,角斗士还可以与野兽或其他角斗士作战,例如狮子、熊、恐龙等,或者在表演中表演芭蕾舞等形式。虽然角斗在第二百三十年被废除,但角斗士的文化影响依然存在,今天仍有许多街头表演,以及像UFC这样的拳击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