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04号关于航空安全的规定,航空公司规定乘客旅行携带的充电宝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不得超过100WH。超过100WH的充电宝需要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流程中获得特殊批准。携带的充电宝应当具有正确的标识、无损坏的外观以及满足当地法规的电压、功率要求,否则不允许携带上航班。从上文可以看出,最新的规定是携带充电宝的数量最多不能超过2个,每个不超过100WH,并且必须具有正确的标识、无损坏的外观以及满足当地法规的电压、功率要求,否则不允许携带上航班。为了保障乘客安全出行,航空公司还将充电宝放入安检当中,应当向安检人员如实申报携带的充电宝,以便做出正确的安全甄别,同时也要注意登机前注意自己的随身物品,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