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执法机构、大队、中队均以市卫健委的名义统一执法,所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加盖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专用章。市卫健委依法承担属于本领域综合执法职责范围内的执法责任。(具体形成统一使用、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工作规则)
2.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执法机构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的市级跨区域案件、具有重大影响案件、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行政处罚;承担全市辖区内由市级行政部门审批或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监管权限的所辖单位的执法事项。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中队共同承担本区域内由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或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监管权限的所辖单位的相关执法事项;同时承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区级监管权限的执法事项。
https://wjw.taiyuan.gov.cn/p203/wj/20221226/30010815.html
2.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执法机构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的市级跨区域案件、具有重大影响案件、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行政处罚;承担全市辖区内由市级行政部门审批或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监管权限的所辖单位的执法事项。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中队共同承担本区域内由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或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监管权限的所辖单位的相关执法事项;同时承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区级监管权限的执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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