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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8-1-2地块及部分周边道路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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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8-1-2地块及部分周边道路(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社区,总占地面积约4216平方米(约6.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3419°,北纬29.59920°,地块南侧为黄金堡·宫居民小区、东侧紧靠龙越路、北侧紧靠紫薇支路、西侧紧靠黄龙路。
调查地块2007年以前一直为荒地;2007-2009年调查地块存在临时暂存装修垃圾(木头碎、砖块碎等),主要分布在地块内北侧和西侧区域,装修垃圾来源于调查地块外南侧开发建设时(修建黄金堡·宫居民小区),于2010年被清运走;2007-2009年,调查地块内南侧处存在一处彩钢棚(面积约120m2),用于暂存地块外南侧民房拆除时遗留的部分木材、家具等;2010-2020年调查地块除临近街边人行道区域为市政人行道外,其他区域一直为荒地。2021年-现今调查地块除临近街边人行道区域为市政人行道外,其他区域为龙塔街道便民停车场。
根据渝北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规划图,调查地块大部分区域(E4-8-1-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其余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和现场踏勘情况,我司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2个剖面样),采集并分析了6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石油烃(C10-C40)、锌、锰。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锌、锰含量均未超过推导计算的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需要。后期调查地块调整为社区公园、儿童公园等第一类用地时,调查地块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进行土壤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IP属地:重庆1楼2023-02-21 10: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