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主人吧 关注:541贴子:2,156

回复:逆旅主人的照片+访谈音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跪求音频和相片!!绝对不会外传,以人格担保,谢谢拜托那!!wazy2004165@sina.com


禁言 |52楼2011-03-23 13:04
回复
    我也想要啊 发给我啊
    923530423@qq.com
    谢谢啊


    禁言 |53楼2011-03-26 14:56
    回复
      2025-05-28 17:19:34
      广告
      求照片与音频,绝不外传,谢谢
      djzaljl@qq.com


      IP属地:安徽禁言 |54楼2011-03-27 09:41
      回复
        刚看完未名湖畔的爱与罚,很想逆旅主人的照片与音频,只是想瞻仰一下神邸一般的任务,绝不外传,谢谢 qch1868@163.com


        禁言 |55楼2011-03-29 08:40
        回复
          希望好心人发张照片出来看看


          禁言 |56楼2011-04-04 19:37
          回复
            我的 邮箱 1021874068@.com


            禁言 |57楼2011-04-04 19:42
            回复
              想要音频,绝不外传! erin4@sina.com


              禁言 |58楼2011-04-06 15:59
              回复
                求照片!!!以补偿我为《未名湖畔的爱与罚》而在心里流下的大桶大桶的血
                邮箱:how1130@163.com
                谢谢


                禁言 |59楼2011-04-11 21:22
                回复
                  2025-05-28 17:13:34
                  广告
                  同求 hehaimario@126.com
                  楼主好人


                  禁言 |60楼2011-04-12 17:13
                  回复
                    同好们内部交流下呗,绝不绝不外传!1017987631@qq.com


                    禁言 |61楼2011-04-18 07:28
                    回复
                      同好们内部交流下呗,绝不绝不外传!1017987631@qq.com


                      禁言 |62楼2011-04-18 07:29
                      回复
                        同好们内部交流下呗,绝不绝不外传!1017987631@qq.com


                        禁言 |63楼2011-04-18 07:29
                        回复
                          回复:2楼
                          求照片,1152522609@qq.com


                          禁言 |64楼2011-04-21 20:36
                          回复
                            超想看照片啊,之前听过采访,声音很好听啊,能也发我不?junxiu037@126.com


                            来自掌上百度禁言 |66楼2011-05-03 23:16
                            回复
                              2025-05-28 17:07:34
                              广告
                              跪求相片357261305@qq.com我是很无意看到未名湖畔爱与罚,作者的文字真的让人感觉爱过了,爱就在那里,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不想看其他耽美小说


                              禁言 |68楼2011-05-05 11: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