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按照《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9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缴费之日起 90 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您能及时享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医保缴费。 嘉荫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