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物
事物是事件和物体的总称,事件是变化运动的,物体是静止不变的,事件是动态,物体是静态。
人在认识一个物体时,‘物体’它是以静态的形式存在,它是一个独立不变的‘东西’在没有发展和变化下的存在。人在描述一个物体时为了方便我们区分这物体,于是就把这物体设定一个名称来描述管理,如铁,铜,桌子,苹果,粮食,等等这些都是静态的物体。
‘事件’是物体在某种功能作用下产生的发展与变化信息,是物体的存在后被体现出来的发展与变化,这些变化是动态形式。
物体在某种功能作用下形成的发展与变化如铜铁溶化,汽车运动等。人的行为过程如劳动,吃食物,认识信息学习知识的行为,人类社会生存中的出现的历史过程。自然界的发展与变化如太阳升落,季节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等等这些都是属于‘事件’。
2事物的规律
活人在认识存在的事物时,一个物体出现的固有形态的特性或一个事件在一个不变的‘法则’(‘法则’一个事件出现的一个特定发展与变化形成的原因)下出现的固有的发展与变化为事物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