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在本身”和“绝对意识”(下)
那么,这些具有相对、有限的自主能力的存在者,是什么使它们具有了这种能力?是它们的意识。意识,是我们有这种能力的根本原因,因为,只有我们具有意识,我们才能选择,才能对“是”说“是”、对“非”说“非”、对“是”说“非”、对“非”说“是”,或顾左右而言他、模棱两可、似是而非、难得糊涂,还可以保持庄严的沉默。从植物到动物,从动物到人,我们看到的是自主能力的加强,也是意识程度的提高。意识即自主,自主即意识。
总之,意识是我们得到相对、有限、受条件限制的自己通过自己、自己依赖自己而存在的能力的原因,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原,而且,意识程度越高,自主的能力就越强。因此,那种绝对自己通过自己和绝对自己依赖自己而在的,就什么也不是,而是绝对意识,也可以叫做无限意识。我们有人可能会笑起来,意识不是到我们人这一步就到头了吗?就是有所谓无限意识、绝对意识,还不就是人这种意识吗?如果我们谦虚一点,就该看到,猴子的意识程度比马高一级,我们的意识程也就比猴子高三级或五级,但也只是五级,就算不是五级而是千级、一万级也不是无数级。绝对意识、无限意识不管它是什么,也比我们的意识高无数级才对。
我们已经证明了,存在本身、实在本身是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自己依赖自己的,而能够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自己依赖自己而在的只有绝对意识或无限意识。所以,存在本身就是绝对意识,实在本身就是无限意识。
这个结论似乎很惊人了。我们一向以为“存在”、“实在”是个死物,生命和人只不过是这个死物的偶然的天知道为什么的产物。这种观念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眼对眼》主人公的父亲“一切不过是一堆电子而已”、“人一堆电子罢了”的宣言。而现在,我们似乎已经把这种观念完全给颠倒过来了。不过,既然我们相信理性的力量,就得把理性逻辑坚持到底,不能得出个“惊人”的结论就此止步。就此止步,我们认为仍然什么也没有说,充其量就和那些这“主义”那“主义”一样,又制造了一个蹩足的偶像而已。不把理性逻辑坚持到底,每一步可能会制造出这样的偶像。
是的,实在即绝对意识,绝对意识即实在。但是,绝对意识一定是怎样的?同实在本身一样,绝对意识不是也不可能是物,不是也不可能是存在者。我们决不能把它和神话中的上帝、神等同起来,因为上帝、神也是存在者,尽管是最高的存在者。这不为什么,就因为绝对意识是实在本身,如果它是物,是存在者,和它是实在本身是矛盾的。总之,绝对意识为何物,和我们要知实在本身为何物一样,是踏遍宇宙也找不到它的踪迹的,如果有不计其数的宇宙存在,我们踏遍不计其数的宇宙也寻不到它的影子。就算有神话中上帝、神、天堂、地狱的存在,我们上了天堂,见了上帝和所有的神,也照样找不到它,而且同样是它的影子也找不到。因此,从这个意义是说,绝对意识、无限意识是超验的,不可能现身于我们的经验之中。
如此说来,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领略绝对意识、无限意识的风采了吗?说真的,只要我们认真想一想,就应该知道,生命的意义、存在的意义不是来自于我们一般所说的快乐,而是意识程度的高低。我们宁愿做痛苦的人,也不会同意做幸福的猪,就因为人猪两者的意识程度的差距。所以,如果认可这里的证明,我们一定会想,如果真有所谓绝对意识、无限意识的存在,我们为什么不可领略领略?为什么它不是我、我不是它?不过,这样的问题没有理由提出来。为什么?因为绝对意识一定是内在的。
绝对意识即实在,实在即绝对意识。它不会是什么外在于实在的东西,更不是不是实在的或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而已,而实在就是所有物、所有事的实在,就是你、我、他的实在。所以,绝对意识一定是内在于所有存在物的。但是,何谓内在?我们千万不可把这种内在想象为在什么东西、什么物的里面,好比说在我们人身体里面,通过解剖我们的身体就能发现它。我们反复证明的踏遍宇宙也找不到实在本身和绝对意识的踪影的意思就是不管我们在宏观上到达多远,在微观上探入多深,我们也不可能发现实在本身和绝对意识,因为这样不管会让我们发现什么,所发现的也一定是相对的、受条件限制的、以他物为原因依赖他物而在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内在的意思是,也必然是,它是内在于所有主体之内的,或者说,绝对意识是所有主体内在的质和真。所谓主体则指的是,也必然指的是所有不是完全没有主体性的存在者。即使只有一个主体,只要它不是完全没有主体性,它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绝对意识的质和真,也就不能说绝对意识是内在的,也就和绝对意识之为绝对意识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