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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提高拆迁补偿?请记住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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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拆迁,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生活要变好了,但是实际签补偿协议时却发现现实和想像相差甚远。其实补偿完全可以提高。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为您详细解读。
一、生活水准不能降低
要想对自己的房价做出正确的评估,一定要对周边商品房的价格进行了解,在当地寻找相同地段差不多条件的房价,这样就能够做到心里有底。无论是房屋置换还是货币补偿,都得保证原有生活水准不降低。
二、谈判的筹码很重要
征拆中牵扯太多利益问题,越是这种局面,越要理性面对,了解法律程序,掌握相关证据,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谈判中处于有利。
三、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慎重
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把协议内容看清楚,看对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看协议内容是否规定了违约情形、看协议是否清晰准确地规定了补偿内容。想清楚,对于补偿自己是否满意,是否能接受,签字就意味着法律上的生效,除非有确凿证据,否则是不能反悔的。
四、先补偿后搬迁
实施房屋征收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出于公共利益考虑的拆迁也需要走正常程序,只有在经过被拆迁人同意,并且补偿合理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拆迁。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1楼2023-01-06 19:28回复
    请社会各界警惕重大刑事盗窃犯记者张民强(河南人)
    张民强资料:男,身份证尾号004513X,户籍地河南濮阳县朗中乡子弟张寨村人,现住郑州市。2007年1月16日早7时许,张民强在中原路乙烯生活区盗窃一辆汽车,2007年3月1日被濮阳市华龙区刑警八中队网上通缉,2007年3月8日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刑侦大队抓获。此人屡教不改,竟又打通关节,当上了最高检《方圆》杂志社的记者,办的有全国通用的新闻署记者证!后被举报于2017年开除。在此,我们想请教几个问题:
    1.前些年聘用人员需出具公安机关无犯罪证明,张民强你出具的是什么证明?虽说此规定现在已撤销,但张民强进入《方圆》杂志工作时期要求很严,此证明必须办理。
    2.张民强你什么学历?
    3.你会写稿吗?虽说也有其署名发表的几篇文章,但我们了解你,那是别人写的。这点可以当场验证,我们当场出题,按新闻考试方式让你在规定时间写一篇文章即可,那怕能写出一百个字的标准消息也行。
    鉴于此人偷盗被抓,弄虚作假又被开除,劣迹斑斑,请社会各界警惕此人!若有被骗行为请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网络上曝光


    IP属地:河南2楼2023-02-1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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